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中心编制14名,内设综合科、贷款科、资金科、归集科四个科室,下辖霍邱、寿县、舒城、霍山、金寨5个管理部。
“中心”工作职责为:
⑴ 履行国务院《条例》赋予的职责,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
⑵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⑶ 负责记载本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⑷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⑸ 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⑹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⑺ 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⑻承担所辖各县住房公积金业务组织实施、管理等方面工作,并对各县管理部经办业务范围给予授权。
⑼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中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了迅猛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中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加大住房公积金执法归集力度,使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率不断提高,归集额逐年上升,呈现良好递增态势。
截止2005 年11月末,全市共有2400多个单位、14.01万余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8.79亿元。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中心适应全市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积极调整贷款政策,规范贷款程序,简化贷款手续,积极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为促进城市住宅开发建设,尽量满足广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干部职工购房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优惠贷款,低利率多品种的贷款业务安全、有效、简捷,贷款量增长较快。截止到2005年11月末,累计为全市7920多名职工提供了住房公积金贷款3.19亿多元,为改善职工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