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制电影,早期被称为翻版片,后又称为翻译片或译制片,是一个特殊的电影品种。它将有声影片的对白或解说从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再由配音演员重新配音复制,使得听不懂原版影片语言的观众可以充分了解和欣赏影片的内容。
电影传入中国之后,译制片的雏形逐渐形成,早期的外国影片大都是无声片,即使到了有声片时期也都是原音放映的,因此为了帮助观众能更加充分了解影片的内容,放映者往往会采取各种方法,尽量达到翻译影片的目的,1937年11月4日,大光明大戏院首次出现了“译意风”的应用。“译意风小姐”专事同声翻译工作,每个座位的背面都可安插一部耳机,观众可以通过这种有偿的服务了解影片的内容。
新中国的译制片工作是从1949年开始的。1948年,东北电影制片厂(长春电影制片厂前身)厂长袁牧之踌躇满志,决心大干一场,他提出了七种影片的生产计划,即新闻片、艺术片、科教片、美术片、翻译片、幻灯片、新闻照片(其中翻译片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译制片)。
综观译制片所带来的影响,我国的电影译制工作为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为普及电影文化,开阔中国电影人的思路,以及促进中国电影艺术的提高和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为中外交流架起了一道全新的友谊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