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旅游目的地,是吸引旅游者在此作短暂停留、参观游览的地方。旅游通道将客源地和目的地两个区域连接起来,是整个旅游系统的桥梁。他们为旅游目的地下的定义为“一定地理空间上的旅游资源同旅游专用设施、旅游基础设施以及相关的其他条件有机地结合起来,就成为旅游者停留和活动的目的地,即旅游地。旅游地在不同情况下,有时又被称为旅游目的地,或旅游胜地。”
也有学者认为,“旅游目的地是旅游活动的中心。”他们认为,旅游目的地把旅游的所有要素,包括需求、交通、供给和市场营销都集中于一个有效的框架内,可以被看作是满足旅游者需求的服务和设施中心。同时,他们认为,目的地在Leiper的旅游体系中作为第三个要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它却是最重要的要素,因为目的地以及它的形象能吸引旅游者,驱使人们前来访问,进而激活了整个旅游体系。他们为旅游目的地所下的定义为“目的地是旅游活动中最重要和最有生命力的部分,也是旅游接待的载体,是建立旅游者所需要的旅游吸引物和服务设施的所在地。”
现代旅游业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旅游方式和旅游目的地的管理重点,所以旅游目的地的概念也在发生变化。人们对旅游目的地概念的认识与旅游需求的内容有关,旅游需求的变化导致对目的地内涵与外延认识的不断调整,目的地的管理重点和营销重点也随之发生变化。
旅游目的地营销运作策划地方政府常常搞旅游促销活动,这是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目的地推广中非常重要的工作。但是,旅游产业及目的地的推广,必须站在整合营销传播的高度,才能达到最佳的运作效果。
前年,我提出了“旅游整合营销传播”的技术,受到了业界的高度关注;我们把这一技术运用于旅游目的地,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旅游营销的核心,是品牌传播。对于景区而言,是核心吸引力的传播,对于目的地而言,是吸引核及整体旅游环境的传播。用旅游界习惯的概念,品牌传播,核心是旅游形象的传播。
因此,品牌的提炼与打造,是营销的前提。
品牌提炼,必须围绕核心吸引力进行,使游客神往,产生出游冲动,从而引致旅游产品的购买。
品牌传播,关键是有效性,把核心吸引力以最小的成本,传递到最合适的客源地,并形成最大化的效应。
营销渠道的构建,不是政府可以完成的,但政府可以通过管理、联合、扶持、捆绑、规范等等方法,促进渠道的开发和高效运转。
促销,是政府工作的重点,促销方式的选择、重点市场的选择、销售渠道的配合跟进等应该细致而且有效,一些传统的促销方法,比如一般的旅游交易会、大篷车等等,已经失去有效性,政府应该探索更加具有特色的、吸引眼球的方式。
旅游目的地旅游管理运作策划旅游运作,不同于行业管理,因此,也不可能由行业管理部门(旅游局)完整的实施,而必须由政府整体协调,形成常设与非常设机构,推进计划进程。
根据多年的经验,我们概括了一个组织机构图:
总体控制层
书记市长(县长)
总体协调层
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直接控制层
分管书记、分管市长(县长)
直接操作层
相关局委办、区乡、管理局等
项目操作层
相关局委办、区乡、管理局等
运作实施秘书机构
旅游局
行业管理
旅游局
操作执行与配合层
景区、宾馆、旅行社等企事业机构
旅游目的地运作的实际内容上,我们也建立了一个分工图:
总体把控依据
策划、规划、发展战略研究
实际操作依据
政府旅游目的地运作商业策划
公共工程实施
发改、土地、建设、投资公司、旅游等部门
招商引资
招商、发改、土地、建设、旅游等部门
营销促销
旅游、宣传、旅游企事业机构等
行业管理
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