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相和1951年2月出生,东港区竖旗乡刘家庄子人。1969年入伍,197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1987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历任副大队长、大队长,1995年6月晋升为副处级,现任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县大队大队长。多年来他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无私奉献,甘为公仆,勤政为民,带领全队干警勇于开拓,拼搏进取,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他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获“全省最佳交通民警”;省级扶贫开发先进个人;团省委“青春立功”一等功、新长征突击手;团市委“青春立功”特等功、新长征突击手标兵;“优秀科所队长”等荣誉称号;他所领导的沂源交警大队经市公安局批准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先后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省一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刘相和(1927~1981.3)宋村镇曲疃庄人。贫农出身,1943年7月参军。第九纵队七十七团机关管理员。时,物资匮乏,自觉搜集、修补废旧物资,保证供给。帮炊事员挑担行军、劈柴、担水、做饭。战斗中,冒着炮火亲往前线送饭。1948年3月,华东野战军授予三级人民英雄称号。1954年复员。病逝于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