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正之居士(1910~1989年)】
董正之,名正,字以行。辽宁省沈阳市人,清宣统二年(一九一〇年)出生于沈阳郊区的农村家庭。
正之祖籍原是山东人。清季中叶以后,因华北荒旱或黄河泛滥,山东难民往东北迁移,这在当时山东人称为“下关东”。董家迁居东北已有数代,家道殷实,世代耕读。正之的父亲有义公,幼读儒书,长修内典,是一个儒释兼通的学者。他的母亲姓召名广慈,是当时少数受过学堂教育的女性。所以,正之自幼由父母启蒙,随著母亲读诵《三字经》、《百家姓》一类的启蒙课本。年龄稍长后,始出外进入村塾读书,以后改入学堂,由高小而初中高中,以成绩优良,直升入东北大学英文系。
入大学的第二年(即一九三一年),日本人在东北发动“九一八事变”。东北大学停课,学生向“关内”──北平(今北京)、天津流亡。这时东北的爱国人士在北平组织“义勇军”,正之也参加了义勇军组织,与爱国志士石安全等人潜返东北,在地方上组织“东北义勇军第十三路军”,石安全任司令,正之任秘书长,与日军周旋,终以日军出动扫荡,义勇军因兵力悬殊而瓦解,正之再度流亡北平。
在北平时,以偶然的机缘,认识台籍的爱国人士丘念台先生,丘念台以正之才识不凡,乃介绍他到广州,转学入国立中山大学经济系就读。家乡沦陷,音问不通,经济亦接济不上。他本来文笔颇佳,写作又快,此时为了生活,笔耕砚田,向报纸杂志投稿,稿费所入,足以自给。一九三六年,自中山大学经济系毕业,入中国银行服务,初任行员,以精勤负责,业绩优良,不次升迁,后来升至分行经理。
中日战争期间,一度调至西北服务,曾饱览关中胜迹,一九四〇年秋,奉调赴重庆,入中央训练团受训,他由西安而宝鸡,乘长途汽车由川陕公路入川,汽车破旧,以酒精为燃料,一路山川险阻,曲折迂回,惊险万状。但也以此机缘游览留侯庙、汉中、褒城古迹,曾凭吊姜伯约墓,游弥牟镇的八阵图遗迹。后来他曾写〈八百里秦川忆往〉、〈险阻崎岖蜀道难〉等多篇游记,收入《海鸥集》中。
一九四五年抗战胜利,正之与舒婉芬女士结婚,婉芬满族人,为皇族近支,亦笃信佛教。婚后夫妇发愿持斋素食,俨然人间净侣。一九四七年,返回东北参选立法委员当选,一九四八年五月进入立法院。一九四九年夏初,送眷来台,安顿于台中后,复返南京、广州,洽公开会。以战乱之中忧戚劳顿,罹气喘病,以后终生未能痊愈。一九四九年冬,复随立法院自广州撤退台湾。
正之出身于佛教家庭,自幼即笃信佛教。一九四七年,他于参选立法委员时,曾于佛前焚香发愿:“如果当选,侧身立院,必以护持三宝、昌隆佛法为重。以期庇佑国家,安定社会。”当选后,担任立法委员四十余年,他对在佛前发下的愿言奉行不渝。一九四九年夏初,送眷来台之际,到新竹灵隐寺探访律航法师,赶上是年佛教发生的“法难”事件,他也遭到池鱼之殃,与慈航、道源、律航、无上诸法师,及学僧十多人,一齐被带到中坜的警察局,在局中拘禁坐了一夜。此事在他在〈永怀源公教授和尚〉(源公指道源法师)一文中有所叙述:
我在一九四九年五月一日乘船抵基隆,然后搭火车抵台中定居。因与律航法师约定,于五月四日到新竹青草湖灵隐寺见面。约在当日午后一时半到新竹市车站,步行在赴灵隐寺途中,正值一辆救火车行驶,后面徒步有律航法师、无上法师、道源法师,经律师介绍,拜见道源法师,这是初次瞻仰一幕。晚间陪同慈航大师、道源法师、星云法师、了中法师近二十位法师,共坐在中坜警察分局二楼一所办公室里,度过苦难一宵。
按理说,以正之的立法委员身份,不至于因访友而同被拘留。可能是他自动陪同诸位法师到警局去,以示共患难之意。第二天正之到了台北,找到监察委员丁俊生居士,共同奔走营救。另外,斌宗法师也赶到台北,找李子宽、孙张清扬诸居士共施援手。后来拘留的人先后被保释出来,“法难”事件始告一段落。
正之文中称他五月四日到新竹青草湖,可能是年久误记。因为“法难事件”发生在一九四九年六月初,正之写悼念道源法师的文章时,是在一九八八年五月,事隔四十年,可能误记,也许他写的是夏历日期。
正之全家于大陆来台后,初居台中,这时,佛教大德雪庐老人李炳南居士,亦于是年初抵达台湾,未久就在法华寺、灵山寺各寺院讲经。正之以听经机缘,亲近雪庐老人,参加了老人的弘法事业,雪庐老人在台中创立“佛教莲社”,后来以莲社为基础,发展创办“慈光图书馆”、“慈光育幼院”、“佛教菩提医院”、“台湾省私立菩提救济院”等弘法利生的机构,正之护持参与,出力良多。
一九六四年,国立交通大学在台复校,正之受聘为交大教授,担任国文教学。交大设于新竹市郊十八尖山,正之以授课便利计,迁居于新竹市。后来台北县新店市兴建了中央民代住宅的中央新村,他始迁到台北新店。
一九五六年,佛教耆宿赵恒惕夷午、屈映光文六等,发起组织“修订中华大藏经会”,夷午、文六二公担任正副总编审,满分优婆塞辽东蔡运辰任总编纂,在大藏经影印期间,为筹措印刷经费,大藏经会约请董正之、朱斐、陆崇仁等居士,组织“修订中华大藏经会访问团”,向海外华侨佛教界劝请订购大藏经。此行由正之担任团长,曾访问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香港等地,遍访各地佛教社团佛刹,与诸山长老及佛教界人士广泛接触,于劝请订购大藏经一事亦颇著成效。正之在修藏会中,与陆崇仁居士担任大藏经的印刷发行工作,而大藏经迟迟不能出版,颇引起预约请藏者的误解。
这以后,他曾多次不辞辛劳,代表佛教界出国访问,对佛教有正面的贡献。
正之在立院,是“民主宪政社”的成员,并主编《民主宪政》月刊多年。在院会中除为国事建言外,有关佛教之法令,多尽力护持,并为“动物保护法”争取立法,促各地成立动物保护机构。于佛教界,各寺庙道场遇有困难,他出面仗义维护,排纷解难,佛教界以大护法目之。立院初迁台湾之际,委员为义务职,出席费亦微薄有限,故家计颇为窘迫,以至于卧病时有断炊之虞。当时法令规定,任立法委员三年以上者,即具备律师资格,友人劝他申请一律师执照,以之出租,可月入五千元,相当于数个公务员薪水。正之洁身自好,不为所动。
一九八一年,正之在立法院提出对行政院长施政方针之书面质询,此项质询文件之标题曰:“吁请正确认识佛教”。文件首先说明:
佛法肇自印度,东流传入华土,儒佛交融,相得益彰,辅政弼教之功,化民美俗之绩,具载史乘,信而有征。兹为唤醒世人正确认识,分类概述如下:
甲:对于中华文化贡献。
乙:启迪宋明理学发展。
丙:大乘佛法无上精神。
丁:兴办社会福利史实。
戊:大乘佛法时代使命。
在“对于中华文化贡献”一节中称:
三、绥靖边疆,协和华族:自唐迄清,佛教传播于西藏,分布于蒙疆,促成异族团结,合成中华民族,纯假教化,不假武力,大乘佛教,光耀人寰。
在“启迪宋明理学发展”一节中称:
佛法喻为心法,佛典通称内典,内者指心,宋明诸儒,依佛法而倡理学。濂、洛、关、闽,以迄阳明,由即心即力,达知行合一,普遍倡导心性功夫,群勉希圣希贤境地,进而弘忠励教,利国福民,岳武穆、文天祥、史可法、左光斗,成功成仁典范,胥受理学熏陶,有以致之。
在“兴办社会福利史实”一节中称:
僧侣暨佛教信徒,本慈悲喜舍精神,弘拓入世襟怀,创办社会福利,济难恤贫,事迹多有,仅择养老、慈幼、济孤、恤贫、医病、救灾各项事业,史乘可考者,概列于......。
质询全文长五千言,不具录。
正之晚年,协助雪庐老人,尽力护持台中莲社弘法事业,自雪庐老人李炳南在一九八六年,以九十七岁高龄逝世后,正之继老人之志,担任台中佛教莲社董事长、慈光图书馆馆长、慈光育幼院董事长、菩提仁爱之家常务董事、以及明伦杂志社、青莲出版社发行人等职务,维护诸机构于不坠。
一九八九年夏季,他曾赴美国参加法界大学董事会开会,并作专题演讲。返国后则体力日衰,延至十月之后,病情加重,不进饮食,于十二月九日安详逝世,享年八十岁。临终之前,嘱咐家人,不发讣文、不开吊、不收赙金。家人一一遵办,未敢或违。
他早年著作,于战乱中散佚。来台后之文稿,散见于《民主宪政》月刊及佛教杂志。出版有《议坛之声》、《海鸥集》、《海鸥续集》等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