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智伦,男,汉族,1946年8月出生,四川宜宾人,大学,教授,一级高级法官。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民进。现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民进中央委员、四川省委副主委,全国政协委员。1995年-2001年聘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2009年9月聘任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
1965年8月至1970年9月,四川大学生物系学习。1970年9月至2000年12月,四川大学生物化学系、专利事务所、法律系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法律系副主任、专利事务所主任。其间,1985年12月至1986年12月,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 1989年10月至1990年1月,任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大学客座教授。2000年12月至今,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主编出版学术著作5部,发表论文50余篇。先后获四川省政府重大科技成果四等奖2项、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曾被国家科委、司法部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国专利局评为“全国专利系统先进个人”,被四川省人事厅、专利局评为“四川省专利系统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