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裴军辉于199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市京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资格。
大学毕业后,裴军辉曾作为国家公务员而就职于国家某部级司法机关,从事调查研究和有关政策、规章的制定、监督执行工作。因此掌握了有关的理论研究方法,培养了较深的社会阅历和社会活动能力。
裴军辉于1995年参加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自从事专职律师职业以来,她非常注重理论的探讨和研究,其《当事人举用伪证的防治》等论文及案例点评等文章发表在《中国律师》、《中国妇女》、《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国家级杂志、报刊上,或获得市级优秀论文等奖项。
同时,通过不懈的努力,裴军辉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她曾代理承办多项涉外及国内民商事案件的诉讼和非诉业务,并担任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国有公司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其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业务及投融资法律事务。
裴军辉以其优质、高效、规范、诚信的执业风格赢得了当事人及合作各方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