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
光绪三十三年四月(1907年5月)由浙江铁路公司创建,当年10月15日开业。股金总额
定为100万元,先收四分之一。总行设于杭州。有发行兑换券之权(1935年废止)。1914年
浙江铁路公司收归国有,铁路公司的股份转由私人商业资本承受,进行改组,收足资本金100
万元,移总行于上海。
1918年2月哈尔滨分行开业,地址在道外四道街。经理王尔藩,后为刘策安,拥有行员
12人。该行主要业务为存款、放款和汇兑。放款每年平均大约100万元。每笔放款千元以上
者居多,期限3个月,利息3—7厘。信用放款须有两家以上可靠的铺保;实物担保放款须有
粮食、布匹、房屋及其他物资担保。汇兑主要为票汇,汇向首先是上海、其次是天津,一
年汇兑办理额数为大洋80万元。还办理押汇,汇向长春和大连,每年办理额为50—60万元。
并兼营各种货币买卖及仓库业。1929年3月停止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