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艺术是艺术与技术,尤其是高科技和谐融合,所产生的一种变革性的艺术形式。它是艺术家在遭遇到高科技后以数字技术等当代技术所进行的艺术创作与行为,透过截取数字的特性来创造艺术意象,透过数字化的设备带领民众与艺术作品的“互动”。
电子艺术是当今世界创意领域“核心竞赛”之要素,与提升现代城市竞争力有着密切而深刻的内在关联,是现代城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前端。上海为什么需要电子艺术节?因为电子艺术有一种令人向往的梦想,激发内心深处的渴望,带给上海创新活力和精神希冀。
电子艺术产业被认为是21世纪知识经济的黄金产业之一,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以电子艺术领域中的动画产业为例,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市场容量至少有1000亿元以上。更重要的是电子艺术产业的特征是既能消费又能创造,这是一种新的生活与产业状态。荷兰一位学者马丁•德•瓦尔博士研究发现以“梦工场”为代表的美国数码产业所形成的利润多层次“长尾巴”理论,核心是“共享”问题,即消费者与创造者(或商家)的共享。电子艺术产业的“共享”将会改变几个文化精英独唱推销的简单运营模式,改变商业与文化,现代与传统,平民与权威,经济发展与可持续未来之间陈旧界限。
在现代科技的影响下,电子艺术渐渐失去了受众分类的绝对准则,电子艺术作品成为行销体系作业环节中的一部分,甚至成为美化产品或宣传包装的过程。对于电子艺术这种赋有高度“共享”需求的文化产业化特征,在金字塔上层的文化精英分子眼中,或许是一种堕落。但却顺应了大众喜好的大众传播文化,一方面推进了大众文化知识的普及,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了文化的产业化,更加满足大众的文化需求,造成文化加速生产、扩张与行销,不断提升大众的智慧。因此,随着电子艺术的高度发展,象征人类族群社会的金字塔也会发生变化,底部越来越缩小,中腹越来越膨胀,有可能最后变成滚动的球状。真正实现了公平、共享、融合的电子艺术理念,透过数字化的设备带领大众与艺术作品的“互动”,使电子艺术成为大众艺术,对“技术与艺术结合”的广泛认知也不再只是一句象征性的口号。
电子艺术是艺术与技术、尤其是高科技的融合所产生的一种变革性的艺术形式。它是艺术家在遭遇到高科技后以数字技术等当代技术所进行的艺术创作和行为,通过截取数字的特性来创造艺术的意象,通过数字化的设备使观众与艺术作品进行互动。在互联网时代,电子艺术已经变得越来越突出。目前国际上知名的电子艺术节有奥地利电子艺术节、德国跨媒体艺术节、荷兰电子艺术节,以及纽约OFFF和Conflux艺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