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盐务管理局(黄骅市盐业总公司)是黄骅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集盐业生产、销售、管理、服务于一体,接受黄骅市政府和沧州市盐务管理局双重领导。
单位概况黄骅市盐区盐田面积220万公亩,年产原盐200万吨。其中市局下属晶骅、晶鑫、中港、市办和刘洪博等五个原盐生产企业盐田面积75万公亩,年设计原盐生产能力50万吨、粉洗盐5万吨。
近几年来,市局原盐产量始终保持30万吨,年创利税2100余万元,连续获黄骅市纳税功臣、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6、2007连续两年被河北省盐务局授予“河北省盐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主要职能(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盐业法律 、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盐业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盐政管理,统一领导全市盐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盐政执法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贯彻《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第197号令),实施对加碘食盐生产、加工 、调拨、批发供应的计划管理和监督检查,执行国家计划,负责三证管理 ,维护食盐生产、运销正常秩序。
(四)研究拟定全市盐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推进行业产品结构调整,保护并合理开发盐资源,推进盐业企业优化组合。
(五) 贯彻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提出科技发展规划,指导企业开展科学研究,推动技术进步。
(六)分析盐业市场动态,发布盐业市场信息,指导企业开拓市场;统一协调、平衡全市工业盐运销工作,防止冲击食盐市场。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盐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清欠科、财务科、生产科、运销科、盐政科等科室,杨庄、赵家堡、刘洪博三个盐政所。
下属晶骅、晶鑫、中港、市办和刘洪博五个原盐生产企业。
领导介绍黄骅市盐务管理局局长、黄骅市盐业总公司经理:董焕峰。
黄骅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黄骅市盐业总公司副经理:周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