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伦设治局为黑龙江省原辖县级行政单位。位于原黑龙江省西南部,大兴安岭东南麓,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境内。
索伦,又称“索伦山”。中华民国成立后,1916年2月1日,于黑龙江省龙江道境内暂定“特别区域”设置索伦山宣抚局。1917年3月15日,黑龙江省长公署呈请获准,将索伦山宣抚
局改设索伦山设治局,驻哈海镇。隶属黑龙江省龙江道。设治局辖境,东南以绰尔河至景星县界,东北至雅鲁县界,西、北以大兴安岭至呼伦县界,南以洮儿河至奉天省洮昌道界。设
治员于3月17日启用设治局关防,3月30日抵索伦山,4月1日“接任视事”。1929年2月,废止道制,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1932年11月21日,改为喜札嘎尔旗,划归兴安东分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1月,隶属兴安盟。1948年11月,并入科尔沁右翼前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