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赉县为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南部,嫩江下游右岸,与肇源县隔江相望。今属吉林省大安市境内。
大赉县一带,清初,属扎赉特旗扎萨克领地。清末,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黑龙江将军衙门设立扎赉特荒务行局,放荒垦殖,相继出放莫勒红岗子街基。1905年1月29日(清
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清廷批准,于嫩江右岸设置大赉厅,驻莫勒红岗子(今大安市大赉镇)。1906年4月22日(清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代理大赉厅通判辛文烺“开厅视事”。1907年4月(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裁将军,设行省”,改隶黑龙江行省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2月,改为大赉县,隶属龙江道。1929年2月,废止道的建制,改由黑龙江省直辖,时为二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伪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6年1月,划归吉江行政区;3月,划归嫩南行政区,同时将洮儿河以北地区划出设置赉北县;5月,复又划归嫩江省;9月,与安广县合并改称赉广县,隶属辽吉行政区。1947年1月,划归辽北省管辖。同年5月,撤销赉广县,恢复大赉县和安广县,仍隶辽北省。1948年7月,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9月15日,正式划归吉林省管辖,隶属白城专区。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批准,将大赉县与安广县合并为大安县,县人民委员会驻大赉镇。仍隶白城专区。1988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大安县,设立大安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