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核能发电厂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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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核能发电厂是一座位于台湾省台北县贡寮乡的核能发电厂,简称核四,由台湾电力公司所经营,因为邻近称为龙门的当地地点所以第四核能发电厂又称龙门发电厂。第四核能发电厂于“民国”88年(1999年)3月17日开工,预定于“民国”97年(2008年)底全部完工。反应炉型式为GE公司设计的先进沸水式反应炉(Advanced Boiling Water Reactor),是台湾地区第一、亚洲第二个使用这个核能反应炉设计的发电厂。

停工与复工

在“民国”89年(2000年)时,刚于同年3月18日当选台湾当局领导人的民主进步党籍陈水扁,为了履行选举时对反核人士的承诺,于10月27日由“行政院”宣布“行政院”将不继续执行由“立法院”通过的核四兴建案。此举引起轩然大波,占大多数的泛蓝“立法委员”提案罢免“总统”陈水扁,并提案通过移请“监察院”纠正弹劾“行政院”,“行政院”随即声请“司法院”大法官解释。

在大法官做出“‘行政院’没有不执行‘立法院’通过的法案的权力”的520号解释文,以及面对比预期大的违约金后,“行政院”与“立法院”达成复工协议,“立法院”并且同时收回“总统”罢免案。“行政院”于“民国”90年(2001年)2月14日正式宣布第四核能发电厂工程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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