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贸易
18世纪以后西方殖民主义者向中国非法输入鸦片的走私贸易和强迫中国承认的鸦片进口贸易。鸦片作为嗜好品大量输入中国,开始于17世纪。177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直接经营鸦片,揭开了真正鸦片贸易的序幕。这种贸易以鸦片战争为界限,分为前后两期。
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多次颁布禁烟诏谕,但东印度公司或将鸦片在印度售给英印散商,由港脚船只运入广州销售,或经过设在港口外的趸船中转后再运入中国内地。同时,鸦片商人还向中国缉私官吏行贿。通过这些方法,鸦片的走私贸易在鸦片战争前发展极快。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垄断权取消以后,鸦片输入中国更多。英美商人最初到广州交易,以货易货范围有限,从中国输出的丝绸和茶叶,主要是用运进的现金采购,后来销售鸦片所获得的大量现金便可用于支付丝绸、茶叶等货价款。进口鸦片数量猛增后,西方殖民主义者销售鸦片所得现金超过备办回程货物的需要,而中国则从现金入超转化为现金出超。由于白银外流数量激增,银钱比价出现银价不断上涨和钱价不断下跌的趋势。鸦片大量输入,不仅使几百万中国人民感染恶劣的嗜好,在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严重的毒害,而且也使中国的社会经济和国家财政遭受重大的破坏和损失。
19世纪30年代后期,中国除少数在鸦片走私贩运中获利者外,包括统治阶级在内的国内各阶级都反对鸦片进口。因此,道光十九年(1839年)正月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林则徐到达广州,严厉执行禁烟谕旨。但是英商拒不接受中国方面的规定,最后英国政府还以遏制贸易、危害英国臣民为借口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
鸦片战争后,1842年强迫中国缔结的《南京条约》和《虎门条约》,使英国殖民主义者取得了打开中国门户所需要的一切条件。英国侵略者在和约谈判中一再企图用威胁利诱方法使中国承认鸦片贸易的合法化。在这种活动失败以后,就听任私商鸦片走私继续进行,并且加以庇护,借此来迫使中国就范。战后的鸦片贸易,以香港为走私基地,长江以南沿海各个口岸都可作为走私据点;新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更给走私非法活动以法律保护。因此其规模更大,活动也更猖獗。在1858年英法等国强迫中国签订的《通商善后条约》中,规定鸦片以“洋药”名义进口,从此鸦片一直作为合法进口商品,在中国行销近60年。鸦片贸易中的主要问题只是税额多寡的争论。
在20世纪初的爱国运动中,反对吸食鸦片和其他毒品也是一项重要内容。现在严禁毒品,已经成为国内外的一致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