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16—1997)安徽省萧县人。一九三八年参加八路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苏鲁豫抗日游击队排长,苏鲁豫支队连指导员,八路军一一五师教导第五旅十四团营教导员,县大队副政治委员,山东滨海军区第四团营教导员。解放战争时期,任山东军区第二师四团参谋长,东北民主联军第一纵队二师四团副团长、团长,东北野战军第一纵队二师副参谋长,第四野战军三十八军一一三师参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副师长、师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副军长,成都军区副参谋长,四川省军区顾问,沈阳军区司令部顾问。一九六四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男,1945年7月生,河北省秦皇岛市人。1970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现任公安部第四研究所所长、二级警监。他曾在公安机关从事多种岗位的工作,注重理论与实践工作相结合,先后担任过公安部人民警察法起草办主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等职务。著作、编著有《人民警察法若干问题研究》、《中国社区警务研究》等8部,发表论文30余篇,累计数百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