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令仪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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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于令仪

曹州(今山东曹县)于令仪者,市井(做生意)人也,长厚不忤物,晚年家颇富裕。一夕,盗(小偷)入其家,诸子擒之,乃邻舍子也。令仪曰:“汝素寡悔(很少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何苦而为盗耶?”曰:“迫于贫耳!”问其所欲,曰:“得十千足以衣食。”于令仪如其言与之。即去,复呼之,盗大恐。谓曰:“尔贫甚,夜负十千以归,恐为人所诘。留之。至明使去(拿走)。”盗大感惭,卒为良民。(据《渑水燕谈录》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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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曹州(今山东曹县一带)人于令仪,原来是个以贩卖货物为业的小商人。他为人宽厚,从不欺骗人,晚年时家道殷实富足。

有一天晚上,一个小偷,进到于令仪家里行窃,被他几个儿子抓住了。原来小偷是邻居家的儿子。于令仪问他:“你一向为人本分谨慎,何苦要当小偷呢?”小偷回答道;“不过是被贫穷,逼成这样罢了。”于令仪问他想要什么东西,他说:“我如能得到十千钱,就足够穿衣吃饭了。”于令仪就按他说的数目,付给了他钱。

小偷拿了钱以后,已经走出去了。于令仪忽然想起了什么,又叫住他。

那小偷不知是否有变,非常害怕。于令仪说:“你如此贫困,夜里带着十千钱回家,我恐怕你在路上,要被人怀疑盘问,就麻烦了。”

于是于令仪留下小偷,在自己家里过夜,到天亮后,才让他回去。

小偷经历了这样的人和事,很受感动,大为惭愧,后来终于成了一个良民。

正是:

诚心实意帮穷人,

迷途知返成良民。

功德无量获善报,

冰冷寒夜送温馨!

(事据宋代王辟之《渑水燕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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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于令仪通过自己的言行来教诲周围的人,并且用宽厚的心去感化别人,甚至是盗贼。现实意义是对于别人不能因一件事而下判断性的结论,要分析事件的原因,要有原谅向善的心,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尊敬!

《文言文启蒙读本》中的练习

1.于令仪是个忠厚的长者,除了把钱赠给小偷外,还体现在什么地方?(谓曰:“尔贫甚,夜负十千以归,恐为人所诘。留之。至明使去。”)

2.翻译:①迫于贫耳(被贫困所逼迫)②盗大感惭(小偷大为感动并感到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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