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龙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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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龙,男,21岁,毕业于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太中,15岁上体校,曾多次获得陕西省国家级裁判,陕西省太白县太白中学办公室副主任、太白中学党委办副主任。赵志龙先后被评为“太白地区教坛新秀”、“陕西省业余训练先进个人”“太白县首批高中三星级教师”、“2002—2005年陕西省优秀裁判员”等荣誉称号。自2002年以来,赵志龙老师作为宝鸡市唯一田径裁判代表,每年受聘参加陕西省举办的全省重大田径比赛和在浙江省承办的全国比赛的执场工作,并参加了2003年在上海举行的2003全国田径锦标赛和浙江省第十二届省运会和浙江省第十三届省运会的裁判执场工作并担任主裁判和裁判长,此外,每年受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指派担任宝鸡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总裁判长工作,在县比赛中担任太白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的总裁判长工作。

目前为止,赵志龙老师已有七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发表、获奖,已有一个丽水市的课题通过结题。作为宝鸡市体育教师中唯一的田径国家级裁判员,赵志龙老师在全市田径界有着较大的影响力,每年的全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就是一个传授田径新形势和新规则的机会。赵老师更多的是在全省做一个宝鸡田径裁判的代言人、在市内做一位推动和促进丽水市田径裁判水平提高的传播者和改革者。为宝鸡市体育事业,尤其是宝鸡的田径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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