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奕,男,1980年生,汉族,湖北荆门人。武汉大学法学学士(法学专业,2001)、硕士(法理学,2004)、博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07)。曾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2008)、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2000)、台湾政治大学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2002)、北京大学近代法研究所(2004)、南京大学中美欧比较法研习班(2007)等机构进修。2004年破格留校任教,现为武汉大学法理学(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武汉大学宪政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秘书长。主要从事当代中国法治改革与战略研究,曾在동서사상 (Journal of KNU INSTITUTE OF EAST-WEST THOUGHT)、Law & Literature(Associação de Estudos Jurídico de Hou Kong)、《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法制与社会发展》、《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法学杂志》等国际国内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五十馀篇,多篇为《新华文摘》、《中国学术年鉴》、《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中国宪法学精粹》、《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外法学》、《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武汉年鉴》、《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法国)等中外出版物录转引评。另有大量政论时评与思想随笔发表於《读书》、《东方》、《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新京报》等报刊。参与中共中央政法委重点委托专案、国家社科基金重点专案等十馀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专案、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专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专案等多项。与当代中国著名法学家李龙、汪习根等共同主编著作多部。专著《司法均衡论:基於法理本体与中国实践的双重建构》已为武汉大学出版社(全国优秀出版社)列入“中国法治实践论丛”出版。多次受邀参加国际(境外)学术会议并做主题发言。曾获中国“挑战杯”学术论文大奖、宝钢教育奖、湖北省首届“楚才奖”、福建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优秀论文奖”、武汉市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武汉大学法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特别优秀奖(第一名)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