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吴兴①僧昼,字皎然,工②律诗。尝谒韦苏州③,恐诗体不合,乃于舟中抒思,作古体计十数篇为贽④。韦公全不称赏,昼极失望。旧日写其旧制献之,韦公吟讽大加叹咏,因语昼云:“师几失声名,何不但⑤以所工见投,而猥希⑥老夫之意?人各有所得,非卒⑦能致。”昼大伏⑧其鉴别之精。
——唐·赵璘《因话录》
【注释】①吴兴:今浙江湖州。②工:擅长,善于。③韦苏州:即韦应物,因做过苏州刺史而得名。④贽:古代初次拜见尊长时所送的礼物。⑤但:只,仅。⑥希:迎合。⑦卒:通“猝”,仓猝,突然。⑧伏:通“服”,敬佩,信服
【译文】
吴兴有个和尚,名昼,字皎然,擅长写律诗。他曾经去拜见苏州刺史韦应物,担心自己原来写的诗体不合韦应物的口味,就在船上另行构思,写了十几首古体诗作为见面礼。韦应物看后,没有一句称许或赞赏的话,皎然极其失望。第二天他抄录了以前的作品再次献给韦应物,韦应物一见就咏赞不已,因而对皎然说:“师父你几乎丧失了好名声,为什么不只拿你所擅长的作品给我看,却以图迎合我的爱好呢?人各有自己的特长,这不是一下子就可以突然改变的。”皎然听后非常佩服他鉴赏诗的精妙之处。
【评析】人各有所长,应该发挥自己的特长。如果“弃己之所善而为所不善”,那必然导致失败。皎然工律诗而示人以古体,差点儿失去了韦应物的赏识。诗人这样,其他事物何尝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