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彼得堡宣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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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关于禁止使用特定武器的国际公约之一。全称《关于在战争中放弃使用某些爆炸性弹丸的宣言》。1868年12月11日由参加国际军事委员会会议的英国、奥匈帝国、俄国等17国代表签订于圣彼得堡。主要内容是:宣称战争的需要应服从人道的要求,应尽可能减轻其灾难;各国在战争中应尽力实现的唯一合法目标是削弱敌人的军事力量;为了这一目标,应满足于使最大限度数量的敌人失去战斗力;如使用加剧失去战斗力的人的痛苦或使其必然死亡的武器,将会超越合法目标;各缔约国保证在相互间发生战争时,其军队放弃使用任何轻于400克的爆炸性弹丸或有爆炸性和易燃物质的弹丸。该宣言所阐明的关于禁止使用徒然加重痛苦的武器的宗旨历来被视为限制害敌手段的基本原则之一。1899年海牙和平会议通过的海牙第1、第2和第3宣言的前言中,均有解释《圣彼得堡宣言》宗旨的表述。宣言全文圣彼得堡宣言

(1868年12月11日于圣彼得堡)

关于在战争中放弃使用某些爆炸性弹丸的宣言

应俄罗斯帝国政府的邀请,在圣彼得堡召开了一次国际军事委员会会议,以考虑禁止在战争期间在文明国家之间使用某些弹丸的愿望。该会议根据一项共同协议规定了技术上的限制,在此限制内,战争的需要应服从人道的要求。下列签署人根据其政府命令受权发表宣言如下:

考虑到文明的进步,应尽可能减轻战争的灾难;

各国在战争中应尽力实现的唯一合法目标是削弱敌人的军事力量;

为了这一目标,应满足于使最大限度数量的敌人失去战斗力;

由于武器的使用无益地加剧失去战斗力的人的痛苦或使其死亡不可避免,将会超越这一目标;

因此,这类武器的使用违反了人类的法律;

缔约国相互保证,在它们之间发生战争时,它们的陆军和海军部队放弃使用任何轻于四百克的爆炸性弹丸或是装有爆炸性或易燃物质的弹丸。

它们同意邀请所有未派代表参加在圣彼得堡召开的国际军事委员会会议的讨论的国家加入本协议。

本协议仅对缔约国或加入国在它们之中两国或数国之间发生战争时,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不适用于非缔约国或未加入本协议的国家。

在缔约国或加入国发生战争时,如一个非缔约国或非加入国参加交战国之一方作战,从这时起,本协议也应停止其约束力。

一旦由于将来在军备方面的改进而提出明确的建议时,缔约国或加入国保留今后达成一项谅解的权利,以维护它们已经确定的原则并使战争的需要符合于人道的法律。

1968年11月29日(12月11日)于圣彼得堡。

签署国:英国、奥匈帝国、巴伐利亚、比利时、丹麦、法国、希腊、意大利、荷兰、波斯、葡萄牙、普鲁士和北德意志邦联、俄国、瑞典和挪威、瑞士、土耳其、符腾堡。

签署日期:186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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