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5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第二章第二节第三十三条 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 5年。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2005年9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保健食品清理换证方案(征求意见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来批准的证书重新登记审核,以往两种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及“国食健字”将被统一规范为“国食健字”。保健食品行业面临重新洗牌的格局更加清晰和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