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建伟
ISBN:10位[7802265797]13位[9787802265790]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03
定价:¥26.00元
内容提要文章不拘长短。好的文章不必长,坏的文章未必短。
就拿政治学著作说吧,自古及今,谁敢日不多?多到什么程度?只怕是“连篇累牍”、“汗牛充栋”这类词根本无法描述它们满坑满谷的状态。然而,读了多少鸿篇巨制之后,头脑晕晕忽忽,静静沉淀一会儿,才恍然感觉最深刻入骨、睿智出神的政治学著作,倒是安徒生那篇短短的童话《皇帝的新装》:
两个骗子在织机上假装忙乎了许多时日,终于将一件子虚乌有的皇帝的新装“织”好了。他们早就放出风来说,这件衣服是一件魔衣,聪明的人才看得见,愚蠢的人是看不见的。皇帝、臣属乃至一般民众为了怕别人发现自己的“愚蠢”,都在假装欣赏、赞美皇帝那件根本不存在的美丽服装,他们不敢让人瞧出他们实在什么东西也没有看见。
且看:
“对,我已经穿好了,”皇帝说,“这衣服合我的身么?”于是他又在镜子面前把身子转动了一下,因为他要叫大家看出他在认真地欣赏他美丽的服装。那些将要托着后裾的内臣们,都把手在地上东摸西摸,好像他们真的在拾其后裾似的。他们开步走,手中托着空气——他们不敢让人瞧出他们实在什么东西也没有看见。
这么着,皇帝就在那个富丽的华盖下游行起来了。站在街上和窗子里的人都说:“乖乖,皇上的新装真是漂亮!他上衣下面的后裾是多么美丽!衣服多么合身!”谁也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看不见什么东西,因为这样就会暴露自己不称职,或是太愚蠢。皇帝所有的衣服从来没有得到这样普遍的称赞。
就在皇帝神气活现地在街上巡游展示他的新装时,一个可怕的事实被揭开了:
“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呀!”一个小孩子最后叫出声来。
“上帝哟,你听这个天真的声音!”爸爸说。于是大家把这孩子讲的话私自低声地传播开来。
“他并没有穿什么衣服!有一个小孩子说他并没有穿什么衣服呀!”
“他实在是没有穿什么衣服呀!”最后所有的老百姓都说。
皇帝有点儿发抖,因为他似乎觉得老百姓所讲的话是对的。不过他自己心里却这样想:“我必须把这游行大典举行完毕。”因此他摆出一副更骄傲的神气,他的内臣们跟在他后面走,手中托着一个并不存在的后裾。
这个童话,如果只当是一幕荒诞剧,或者一条茶余饭后的笑话,或者一个临睡前说给孩子解颐的故事,那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全不知道滋味,未免太暴殄天物了。它实在是太精辟、深刻的写给成人看的政治学著作。
读《皇帝的新装》,人们大概可以读出不少政治现象、政治心理和政治规律,其中最简单、最透彻的道理莫过于这样一个:凡黑暗都怕阳光,凡邪恶都怕暴露,凡欲隐藏的都怕真话。因此,泯去黑暗须倾之以阳光,祛除邪恶须痛加之以揭露,对于花遮柳隐的假象须报之以真话。这就如同哈维尔定律所揭示的那样:“假如社会的支柱是在谎言中生活,那么在真话中生活必然是对它最根本的威胁。”这威胁便是,“真理的细胞逐渐浸透到充斥着谎言的生活的躯体之中,最终导致其土崩瓦解。”这不正是《皇帝的新装》所要告诉我们的吗?
不过,说真话并不容易。尽管巴金曾喃喃低语:“说真话不应当是艰难的事情。我所谓真话不是指真理,也不是指正确的话。自己想什么就讲什么;自己怎么想就怎么说一一这就是说真话。你有什么想法,有什么意见,讲出来让大家了解你。倘使意见相同,那就在一起作进一步的研究;倘使意见不同,就进行认真讨论,探求一个是非。这样做有什么不好!”好则好矣,但没有听真话的环境和那么一点天真的赤子之心,谁又能直言不讳乎?只有无所畏惧、不怕嘲笑的人,才能对着光着身子的皇帝喊出惊世骇俗的真话:“他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呀!”
没有一点天真的人,组成的只是充满功利思想和世故观念的社会,在那样的社会,闭目塞听久了,人人变得耳不聪目不明.大家共守浩无涯际的“死水”,浑浑噩噩,了此一生。
读《皇帝的新装》,最感到欣慰的,是皇帝“有点儿发抖”,“摆出一副更骄傲的神气”,继续展示他那并不存在的新装,却没有下令立即扑灭小孩子的“无知妄说”,总算叫人长舒了一口气。
以天真童心看法律界,光怪陆离的现象也不少,值得大嚷大叫起来。不过,本人虽然敬慕那些敢于仗义执言的人,遇事却往往三缄其口,甚而至于噤若寒蝉,到头来“一围和气人争羡”,才悟到古训“不疾恶太过”、“不直言自信”的妙处。
本书献上的长长短短的文章,都是些杂俎,大多为游戏笔墨,有的还是微型论说文,若偶尔绵里藏针,不小心刺伤别人的神经,也决无恶意存焉。各位看官要想在本书里找到阁下期待的撒尿和泥小儿的无忌童言,不知是否要失望?
不过,各位尽可放心:世上只要有不穿裤子的皇帝,就必定有一针见脓的天真童音,这是因为世上总有些人是不受蒙蔽的。看如今各种媒体上有多少又尖锐又有见地的文章,铺天盖地而来;达摩所谓“不受人惑的人”,似乎越来越多,真是令人敬畏。谓予不信,有诗为证。龚自珍先生诗日:
造物戏我久矣,
我今聊复戏之。
谁遣春光漏泄,
难瞒一介痴儿。
作者简介张建伟,辽宁锦州人,1966年生,曾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先后二度,相隔五年)。获得法学本科、硕士、博士学位;先后供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现为清华大学副教授。
目录卷一正义的图腾
3/司法的意象
8/特米斯的眼睛
12/司法决定人心向背
14/智慧不遗传
17/法官对抗国王
……
书摘法官对抗国王
罗斯科·庞德有一本小册子,写得着实不错,书名《普通法的精神》。
书中提到:1612年11月10日,星期天,上午,应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奏请,英国国王詹姆士一世召见英格兰的法官,此所谓“星期日上午会议”。起因是,教会法院不依既定法律和成规,不依从任何控诉便对案件进行审判。在一个案件中,它仅凭一份世俗性质的诉状派随员进入被告人的住宅并实施拘捕,高等民事法庭颁发禁令,取缔其有关诉讼行为。一些人建议国王按照自己的意图收回部分案件的审判权,由国王对这些案件进行亲自审理和判决。为了证明这一行为的合理性,坎特伯雷大主教在会议上宣扬王权至上,提出:法官只是国王的代表,国王认为有必要,把本应自己审理的案件由给法官审理。大法自爱德华·柯克代表法官进行了反驳,乃谓:根据英格兰法律,国王无权审理任何案件,所有刑事和民事案件,皆应交由法院裁决。国王听罢不以为然,作色日:“朕以为法律以理性为本,朕和其他人与法官一样有理性。”柯克回答:“上帝恩赐陛下以丰富的知识和非凡的天资,但微臣认为陛下对英王国的法律并不熟悉,而这些涉及臣民的生命、继承权、财产等的案件并不是按天赋理性来决断的,而是按照人为理性和法律判决的。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经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詹姆士一世恼羞成怒,质问:这叫啥话?!按照这种说法,法官将被置于法律之下,岂非大逆不道的犯上行为?!柯克引用布莱克斯通的名言,云:“国王不应服从任何人,但应服从上帝和法律。”类似的激烈辩论发生几次之后,国王终于难抑怒气,将柯克的大法官职务免去了事。
这是英国司法史上的著名事件,柯克对英国国王表白的王权与法律的关系、国王的理性与司法人员的专门化的观点,至今为人们称道。
英国乃现代法治的起源国,法律居于至上地位,即使是皇帝、现代法治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法国王也必须服从法律。法治的这一特性要求立法者独立于皇权或者王权(它们被看作是行政权),这样才能有限制皇权或者王权的法制;但仅靠这一点远远不够,司法权(也就是执行法律的权力)也必须脱离皇权或者王权而独立,司法权一旦与皇权或者王权结合,皇帝或者国王就掌握了操纵法律的特权,法律对于专横权力的遏制功能就会消失,法治就不复存在。这就是柯克力争司法权由法官独立行使的根本意义之所在。大法官柯克为维护司法独立,与英国国王展开一场场辩论,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