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气象探测站
【注音】shèwàiqìxiàngtàncèzhàn
【释义】是指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所设立的从事气象探测和气象资料的提供、使用和汇交等活动的站点。
根据2006年7月中国气象局公布的《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涉外气象探测站(点)的设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设立涉外气象探测站(点)。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审批涉外气象探测站(点)的设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应当分别征求国家安全、保密等部门的意见。”
涉外气象探测站(点)都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科学合理的国际合作项目实施计划和方案;
(二)具有明确的合作单位、符合要求的气象探测地点;
(三)有必需的经费、设备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从事涉外活动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