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伏票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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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银行民国10-11(1921--1922)台伏票20元

台伏票

清朝光绪三十年(1904年),福州市场银元紧缺,主要是由钱庄发行的“台伏票”代替银元使用。

“台伏票”名称的来历:相传“台”是福州南台地名的简称;“伏”和“佛”同音,指当时外国流入的佛头银元。“台伏票”为直式大票,是福州地区的银元票。“台伏票”的面额有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二百元、一千元10种。其比价原定和银元同值,“台伏票”1元折合库平银7.2钱,折合“台捧”为7钱。福州钱业公会为合理平衡各钱庄发行的“台伏票”,规定一种“行坪制度”,每天分路进行“台伏票”行坪互兑1次(类似票据交换),核算其长短,以现洋结算,如无现洋,须贴番水(贴息)。

“ 台伏票”和“台捧票”同是虚银本位,没有实币,仅是一种以票换票、不能兑现的票币。“台伏票”的发行原是为解决市场银元短缺,后在福州钱业的操纵下,一度排斥了市场上各种票币,流通范围扩大到邻近各县及乡镇,在一定时间内,对发展地方经济、繁荣市场起过一定作用;到民国16年(1927年),钱业任意抬高“台伏票”价格,抑低银元比价,从中牟取厚利。银元1元原值“台伏票”1.06元,后被抑低为0.81元,差价越来越大,商民深受其害。次年,省政府勒令废止“台伏票”。从光绪三十年(1904年)至民国17年,“台伏票”在福州流通使用历时25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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