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设置
1.普通类
今年在普通类院校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专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 5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
今年我省体育类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
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考生志愿设置有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两种。
对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对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二、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及办法
1.普通类
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按五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上述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五门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愿(按从A至C或从A至E的顺序)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今年将在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之前,依据《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未被录取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被自主招生院校退档后,按其所填平行院校志愿和高考总分参加随后各批次的投档。
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符合投档条件的特殊考生,分别按有关政策,在平行志愿投档后,依照其所填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其中,对单科优秀考生,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若未被投出,则按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中的最后一所院校志愿补充投档。
2.体育类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政策、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和考生的成绩,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分男女,按照“文化分优先、遵循志愿” 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3.艺术类
艺术类专业的投档、录取工作按招生专业类型分为三种: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的专业分和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由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2)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由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3)省教育考试院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以及其它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分别按相应批次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考生志愿和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院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以及有关招生政策择优录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文化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专业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合成总分后录取,具体情况见各校的招生章程。
三、征求平行志愿填报及投档办法
1.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等渠道及时向考生提供考生录取状态查询,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
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考试证》背面),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
如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则视其为自动放弃该志愿填报机会。如考生不按当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填报志愿,并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由此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省教育考试院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2.普通类、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
3.考生在填报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时,只能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传统院校志愿)和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一种填报,其中选择传统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选择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A、B、C 3所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填报的征求院校志愿是传统院校志愿还是平行院校志愿,分别按传统院校志愿和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
4.考生填报艺术类“是否服从其它院校”志愿时,仅限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服从其它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有专业省统考成绩,且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平行志愿投档的利与弊
首先来看以往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不足。在传统的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无论是知分后填报志愿还是考后估分(或考前估分)填报志愿,都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考生志愿填报博弈的风险大,特别是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生志愿过度集中某些高校的现象比较突出,“考得好不如报得好”“高分低就”“低分高就”的情况影响社会对公平公正的正确理解,同时导致考生产生投机心理。
二是高校生源不平衡,年度差异、校际差异无法控制,高校录取难度大,致使高校录取出现“大小年”的现象,甚至断档现象。这种生源情况的大幅波动,使高校、考生都无所适从。
三是考生志愿满足率高但满意度低,体现在本科或专科的报到率低和考生中复读生比例年年居高不下,甚至高分复读,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与传统顺序志愿相比,“平行志愿”相当于考生一次选择了若干个第一志愿,扩大了考生选择范围,使考生拥有了更多的被录取机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填报志愿的风险,能有效地提高考生的志愿满足率及录取率。根据较早实行平行志愿的一些省份看来,平行志愿一次录取率可达90%以上。但是,平行志愿并非“平等志愿”,平行志愿填报方式也不等于考生就进入了“保险箱”,平行志愿报考模式同样存在风险。由全国著名报考专家王明祥教授主编的《高考志愿填报一本通》,就全面、深入地分析了平行志愿的风险因素及其应对、防范措施,并独到、精辟地剖析了有关平行志愿鲜为人知的事实,纠正了人们在对平行志愿认识上的一些误区。例如,很多人包括一些长期从事高校招生工作的人士都认为,平行志愿能消失掉高校招生的“大小年”现象,可是请看这样一组数据(摘自《高考志愿填报一本通》):
表一:存在大小年现象的院校(一)
院校名称
2008年
2007年
投档线
分差
名次号
计划人数
投档线
分差
名次号
计划人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572
22
5-018361
65
568
0
5-029672
64
中国农业大学
587
37
5-011852
113
568
0
5-029767
112
山东大学
593
43
5-009870
150
568
0
5-029588
144
吉林大学
573
23
5-017623
100
569
1
5-028884
98
西安交通大学
596
46
5-008731
30
569
1
5-028750
30
哈尔滨医科大学
576
26
5-016243
20
570
2
5-028249
15
中南大学
572
22
5-017941
214
571
3
5-027988
21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576
26
5-016112
23
572
4
5-027040
23
四川大学
580
30
5-014332
212
574
6
5-025908
199
中国医科大学
571
21
5-018592
24
575
7
5-025629
22
表一:存在大小年现象的院校(二)
院校名称
2008年
2007年
投档线
分差
名次号
计划人数
投档线
分差
名次号
计划人数
中国海洋大学
563
13
5-023131
60
598
30
5-014364
68
大连海事大学
559
9
5-025046
86
598
30
5-014333
87
电子科技大学
558
8
5-025527
120
603
35
5-012652
95
东北大学
557
7
5-026113
85
596
28
5-015157
85
东华大学
557
7
5-026136
166
611
43
5-009820
16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552
2
5-028932
29
591
23
5-017314
26
大连理工大学
552
2
5-029143
120
620
52
5-006975
120
辽宁大学
551
1
5-029869
15
592
24
5-017083
15
北京化工大学
551
1
5-029863
98
593
25
5-016446
96
北京林业大学
550
0
5-030623
115
591
23
5-017507
111
重庆大学
550
0
5-030535
168
604
36
5-012055
168
湖南大学
550
0
5-030533
145
604
36
5-012206
134
首都师范大学
550
0
5-030310
11
608
40
5-010789
6
南方医科大学
550
0
5-030218
40
610
42
5-010066
40
以上是部分高校在浙江省近两年的招生数据,浙江从2007年即实行了平行志愿,是全国实行平行志愿较早的省份之一。
从表中不难看出,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录取分差高达46分,而该校2007年的录取分差只有1分(见表一);大连理工大学2008年录取分差为2分,考生只要越过一本省控线就能录取,而该校2007年分差则高达52分(见表二)。同样是实行了平行志愿的两个年份,招生大小年现象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录取分数线高低悬殊,部分高校甚至加剧。因此我们说,只要考生志愿填报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招生大小年似乎就很难消失,而并不在于实行什么样的志愿填报模式(注:本文摘自《高考志愿填报一本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