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收押手续
【注音】zuifanshouyashouxu
【释义】是指监狱或看守所收押罪犯时办理的手续。
例如,看守所在收到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送达的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和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的当日,为收押罪犯办理的手续,包括填写收押登记表,载明罪犯基本情况、收押日期等,并由民警签字后,将罪犯转入罪犯监区或者监室。
2008年2月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罪犯收押手续时应当建立罪犯档案。罪犯档案一人一档,分为正档和副档。正档包括收押凭证、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减刑、假释裁定书、释放证明书等法律文书;副档包括收押登记、谈话教育、罪犯考核、奖惩、疾病治疗、财物保管登记等管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