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入道受持后,依照所受经法程度,授予冠服品位及称号的规定。道士在元明两代,其品级称号最高为“真人”、“真仙”,由皇帝册封;次为“法师”、“炼师”。清以后,一般称“弟子”。
初学道者,男7岁号录生弟子,女10岁号南生弟子。已成夫妇者,男称清真弟子,女称清信弟子。出家禀承戒律者,称智慧十戒弟子。得初真81戒者,称太上初真弟子,号白简道士,师授《正一盟威?》后,方可为人章醮,称太上正一盟威弟子。凡道士未受经法,通称“小兆”。自正一授金刚洞神?,称太上洞神法师,受太上高玄?后,称太上紫虚高玄弟子、高玄法师、游玄先生。受太上升玄?后,称太上灵宝升玄内教弟子、升玄真一法师、无上等等光明真人。受中盟篆后,称太上灵宝洞玄弟子、无上洞玄法师。受三洞宝?后,称三洞法师。自修三洞法后,次参上清金阙清精选法应为得道者,称上清大洞三景弟子、无上三洞法师。此外还有所谓居山道士、洞渊道士、北帝太玄道士等等。品位不同,衣着亦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