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讧门作为喜剧之王,周星驰在电影事业上一直续写着造星神话。张柏芝、莫文蔚、朱茵、吴孟达、黄圣依、张雨绮等众多艺人都因为出演他的电影一炮走红。但是爱人朱茵现在痛恨他,老搭档王晶、吴孟达、罗家英对他满腹怨言,签约艺人黄圣依公开宣布背叛他,前日香港娱乐圈大姐大向太更公然指责他1年内7位艺人解约自2008年3月起,周星驰旗下的星辉公司艺人大有集体出走的架势,陈国坤、田启文两大星爷御用配角演员已与公司解约,而李卉、浦叶栋、范恬恬、张明明、刘佳杰等新人也离开了公司。现在的星辉,外界叫得出名字的艺人仅剩下了林子聪、张雨绮和徐娇。
除了艺人解约,星辉内部也是麻烦不断,星爷的两大合作伙伴也选择了辞职离开,一切都指向了周星驰。田启文:
喜与悲岂是外人可以理解
老戏骨田启文,又名田鸡,一向是周星驰电影里的常客,于1996年加入周星驰的星辉海外有限公司,一度成为周星驰星辉公司的负责人之一。作为周星驰身边相伴14年的人,贵为星辉董事,田启文为什么最后也选择离开?“其实很简单,我是2000年跟公司签约,合约8年,去年到期后我没有续约。公司的戏少,他一般3年才拍摄一部电影,我总得发展吧。”
田启文否认了跟周星驰不和的说法,但田启文最近在博客里却通过《我在“某人”身边的日子》一文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很多人认为我很幸运,可以与他共事,但当中的喜与悲,又岂是外人可以理解”!
李卉:
想写《我把青春献给周星驰》
比起如今加入英皇的黄圣依,周星驰在内地签下的第一位“星女郎”李卉就显得星途颇为暗淡。在李卉与星辉签约的8年里,她除了在《少林足球》中踩一下香蕉皮,再没有机会出演周星驰电影。李卉曾笑称:“就像冯小刚写过的一本书叫《我把青春献给你》,我现在也想写一本书叫《我把青春献给周星驰》。”
李卉透露,她是和陈国坤等艺人一起离开星辉公司的,“公司老员工都走得差不多了。星爷自己拍摄的戏少,旗下艺人的机会就很少,很难出彩。”不过谈到周星驰,李卉基本上都说好话:“他我还是蛮欣赏的。我觉得他是一个艺术家,但不是生意人。”
陈国坤:
感激多于抱怨
因为貌似周星驰的偶像李小龙,陈国坤在加盟星辉公司后迅速成为了周星驰的爱将,《少林足球》《功夫》里都可以见到他的身影。离开周星驰后,陈国坤也开了自己的影视公司。“其实大家现在还是朋友”,陈国坤如今的经纪人吴先生告诉记者。
谈到发掘自己的周星驰,陈国坤的态度也是感激多于抱怨,“他其实是一个不太爱说话的人。很多人对星爷有点误解。每个人都说星爷很难相处,其实不是,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可能他不太会表达自己的情感,而且他想的东西太高,很多他想的东西我们理解不了,然后他才发脾气。不过我对付他还是很有绝招的,因为他也非常喜欢李小龙,所以每次他要发脾气,我就装作李小龙的样子,他就不骂了。”
如今高层全是“家里人”
相比艺人的出逃,星辉内部的地震更是令人揪心。
多人以为“星”字说明一切,事实上星辉最初并非周星驰一个人的公司。据记者调查,当初之所以公司取名“星辉”,是因为创办人是周星驰和杨国辉,星辉正是二人的“缩写”。一开始,周星驰和杨国辉的合作还算愉快。然而好景不长,2004年1月,杨国辉宣告有意采取法律行动,追讨一直未收到的《食神》、《喜剧之王》、《少林足球》合理的股东分红,两人就此反目成仇。
不约而同,与周星驰合作《少林足球》的林小明也曾为追讨影片收益与周星驰打官司,林小明三番五次向媒体表示,金钱不是主因,他针对的完全是周星驰的为人。
和杨国辉闹翻后,周星驰提拔了田启文出任公司董事。不过现如今,星辉两大外姓股东相继离开,在公司架构上,注册股东为周星驰的妹妹周星霞和姐姐周文姬,周母凌宝儿也是股东之一,大股东是周星驰。不难看出,星辉实际上相当于周星驰的家族企业。(彭志强)
苑琼丹力挺周星驰
周星驰成千夫所指,昨日,香港影坛“老大姐”苑琼丹却在沪上力挺,“周星驰很聪明,简直是个‘神’”。
电影《唐伯虎点秋香》中,当苑琼丹扮演的“石榴姐”被要求掀起盖头时做个表情,本是个简单动作,周星驰却要求尝试多种表情,一试就是十多趟。苑姐感慨,“这种压力一般演员都受不了,连我自己都感到自卑。”
而在拍电影《九品芝麻官》时,一段“吵架王”的戏,由于台词过长,苑姐NG多次自责不已。打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苑琼丹没再敢接拍电影,只敢在情景剧里露脸,“周星驰是一个永远比自己超前很多的人,是一个永远赶不上的目标”。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合作过的艺人轮番“攻击”周星驰呢?苑琼丹分析,“周星驰特别聪明,一般人根本跟不上他的思路,所以有时别人根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却又不知道别人不明白他的意思,如此一来,沟通就会出现问题”。在苑琼丹看来,“周星驰其实不是人,他是神!神的想法,一般人又怎么能想得到呢?”
星辉“内讧”股东出走
相比艺人的出逃,星辉公司管理层的地震更是令人揪心,知情者更是寥寥无几。
星爷的公司为什么叫星辉呢?多人以为“星”字说明一切,事实上星辉最初并非周星驰一个人的公司。据记者调查,当初之所以公司取名“星辉”,是因为创办人是周星驰和杨国辉,星辉正是二人名字的“缩写”。1996年,周星驰和杨国辉正式创办了星辉海外有限公司。注册股东为周星驰的妹妹周星霞和姐姐周文姬,但真正的大股东是周星驰,杨国辉只是小股东。此外,周母凌宝儿也是股东之一。
从公司的股东构成,不难看出星辉实际上相当于周星驰的家族企业。一开始,周星驰和杨国辉的合作还算愉快,周也十分信任这个合伙人,还让杨国辉在此后的六七年间一直管理着公司的行政和财政运作。然而好景不长,2004年1月,杨国辉宣告有意采取法律行动,追讨一直未收到的《食神》《喜剧之王》《少林足球》的股东分红,两人就此反目成仇。和杨国辉闹翻后,周星驰提拔了田启文出任公司董事。如今的星辉在两大外姓股东相继离开后,高层基本以“星姐”“星妹”“星妈”等亲人为主。但田启文告诉记者,公司大权实际上在周星驰一人手里,公司事务目前都是周星驰亲自打理。
别为爱钱扯理由
两日内,周星驰频频上娱乐头条。似乎一夜之间,周星驰众叛亲离,千夫所指,都因为他是个极度不好相处的人。前合作伙伴们,个个出来讲是非,无非是不好相处,认钱不认人,不讲情面。如今公司艺人也都个个跳槽,明明是嫌周星驰三年一部电影的慢热,挡了自己的财路,却也要安上个难相处的骂名?其实这假象一点就穿:人家也不是第一天这样子,当年领着你们赚钱的时候,有谁对他说过半个不?
人性有时候挺不厚道,罗家英、任达华个个都是靠了周星驰才出了名。说得难听点,前途和“钱途”都是周星驰带来的,就算合作不成,也犯不着一大把年纪出来讲是非。合则聚,不合则散,都是60多岁的人了,怎么就看不开。黄百鸣的要求更是无厘头,你凭什么要求人家客串你的《家有喜事2009》,摆明了一部超级大烂片,人家不想演还不行呀?再说了,请不起就要人降身价,不同意就说没义气,什么逻辑?
更别说星辉公司里急吼吼解约的同志们了,“难相处”是幌子,实在的是田启文说的,“三年一部电影,影响了我的发展”。
如果真是合同到期不续约,也挺正常。其实,就算像黄圣依那样中途闪人,也未见得周星驰会真的怎样。不过中国传统思想里,还是挺讲究报恩一说,既然是他带着出道,给了前途,一门心思跟到头,才算有情有义。想赚钱,又怕背骂名,好吧,就委屈星爷了,反正你出了名的难相处,骂的人多了,也不多我这一句。不过话说到这分上,还是那句老话,“当初,他领着你们赚钱时,怎么不见有人说难相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