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董淑英,女,1953年5月出生,山东省文登市人。1973年加入共产党。1975年9月至1992年6月在华东冶金学院(现安徽工业大学)工作期间曾担任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学生科科长,党支部书记等职。1988年1月担任化工系系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和系行政工作,并兼授政治理论课等。曾多次获校、市级荣誉称号。
1992年6月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先后担任教师;总务处副处长、处长;后勤集团总经理;总务长等。现任校工会主席。1995年8月被评为副教授。1996年7月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
工作成果先后讲授《中国革命史》、《经济法》、《法律基础》、《国家税收》、《大学生德育课》等五门课程。主编、参编的著作10余部。其中由本人主编的《新经济法概论》获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有二部教材获省德育优秀教材二、三等奖。核心以上刊物发表文章20余篇,其中有7篇分别在部委、省、市获奖。现兼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员;中国教育管理科学学会理事;山东省后勤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威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委等。调入威海分校以来,先后获校级(含威海校区)荣誉称号8次,省级荣誉称号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