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标准说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19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该说以自然行为论为依据,认为行为就是基于意思发生的身体动作,行为个数的判断应当撇开行为的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仅从自然的立场观察。如果一行为从自然的角度观察不是一个行为,即便是同时同地发生,也不应视为一个行为。这种说法完全背离了当代刑法最基本的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从纯生物学角度判断行为之单复,没有实际的法律意义和研究价值。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