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标准说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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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认为刑法中的行为非自然意义的身体动作,其本质在于它的社会意义,因此,行为单复判断应以社会评价为立场。人的身体动作如果从一般社会观念的见地被视为一个行为,就是单一行为,如果被视为数个行为,即为复数行为。然而,社会一般观念是一个中心和边缘都十分模糊的概念,用它作为唯一标准,不可能真正分清危害行为的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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