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简介山东经济学院审计处在审计处处长的领导下分为三个科室,分别是财务审计科、基建审计科、修缮审计科。处长及各个科室的职责各不相同,在工作中,各司其职,互相监督,互相促进。
主要领导名单如下:
职务
姓名
处长
宋学平
副处长
李振华
副处长
孙怀业
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1、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审计处各项工作;
2、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主持制定各项审计文件和规章制度;
3、审查、修改审计小组提交的审计报告;
4、负责财务审计和基建、修缮工程审计;
5、对审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6、副处长协助处长做好以上各项工作并按分工履行其职责;
7、负责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审计岗位职责1、对教育事业费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2、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3、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调查;
4、对各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5、对院系、部、处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与财务部门进行科研经费审签;
7、检查各单位执行国家和学校财经规章制度的情况;
8、完成学校领导和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建工程审计岗位职责1、对基建工程项目概 ( 预 ) 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2、对基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3、对基建相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参与学校组织的基建项目招标工作;
5、完成学校领导和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修缮工程审计岗位职责1、对修缮工程项目概 ( 预 ) 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2、对修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3、对修缮工程相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参与学校组织的修缮项目招标工作;
5、完成学校领导和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审计项目
(一)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二)预算执行和决算;
(三)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四)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六)建设、修缮工程项目;
(七)对外投资项目;
(八)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九)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十)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十一)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