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国学研究会简介国学研究会于2006年正式成立,其宗旨在于为所有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的科大学生建立一个交流讨论的平台。协会汇聚了一批热爱并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学生,以BBS国学版和校内研读会的形式促进了大家的共同学习和进步。除此之外,历年来协会成功举办了多次关于传统文化的外出考察与,在丰富了大家的人文生活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大家对传统文化的认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国学研究会的沿革2005年9月经由参加上海复旦大学百年校庆所举办的“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两岸四地大学生论坛”的李玉剑、陈代还、杜晓玥、刘晓云、冯文兴五位同学提议,和科大传统文化爱好者联名支持向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申请,10月得到社团管指委批准,11月6日召开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产生了协会章程。大会选举产生李玉剑为会长,陈代还、杜
晓玥为副会长,2006年6月陈代还、杜晓玥(耶鲁大学求学)毕业,增补侯磊、方敏怡、
李铭恩为副会长。2006年7月国学研究会组织了赴苏州为期一周的吴中医学调查。2007年
初科大社团统一换届,李玉剑离任,由方敏怡任会长,增补王志强为副会长,李铭恩、
侯磊继续任副会长。2007年10月研究会组织了赴徽州的笔墨纸砚调查。此外协会还在中
秋、端午、重阳等民俗节日组织相关活动,还要请相关专家来讲座,组织小部分爱好者
一起读书。每学期进行招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国学研究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全名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国学研究会”,简称“国学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所涉及的“国学”是指以经、史、文、哲为主体,以民俗、中医、戏曲、武
术等传统文化为补充的中国本有学术。“国学”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狭义简称。以华夏思维
方式为基础的体悟思考及无门无派的真善美是国学的精华。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普及中华传统文化 ,弘扬国学 ,提高国学修养,进一步营造科大人文文化氛围。
第五条 本协会接受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活动方式
第六条 组织协会成员和学校其他同学参观传统文化名胜,学习国学知识,参加国学相
关方面的社会实践等。
第七条 广泛联系国学爱好者及相关学者,召开每两周一次的国学讲座或读书报告会以
增进参与者国学知识,互相促进,带动有兴趣的朋友。
第八条 为协会成员及广大同学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组织研讨会和学术交流。
第九条 鼓励继承传统,厚积薄发,思想创新,并为新思路,新想法的交流提供平台。增强同学的感悟能力,拓宽学生学术领域,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 协会成员
第十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对国学有兴趣。
(四) 关心并积极参与本协会活动。
(五)本学校的同学。
(六) 愿意定期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 协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二) 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培训等。
(三) 对本协会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提出有价值设想并讨论研究。
(五) 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等。
(五)积极参加举办的读书会、沙龙和报告会。
(六)配合学校的工作,促进大家对于传统文化的了解和学习。
(七)认真学习传统文化并积极的互相交流探讨。
第十三条 协会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全体表决并获得半数以上通过,
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全体会员大会为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
全体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选举理事会,即会长一人,办公室主任一人,副会长三人。讨论和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和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协会的章程,制定协会内部的管理制度;决定协会的终止;决定协会成员的吸收或除名;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罢免;推选名誉会长,聘请指导教师; 决定协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本协会下设
外联部: 负责联系相关地点的参观和争取相关单位的赞助。
学术部: 负责国学知识及信息学术研究。
实践部: 负责开展各项有意义的实践活动
办公室: 负责整理文档和管理经费。
第十六条 本协会全体成员会议由会长主持。会议由会长团决定召开,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十七条 本协会邀请知名学者教授担任指导教师。
第十八条 本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精干的协会机构,负责人由会长推荐、会员大会表决产生。
第十九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召集和主持协会成员全体会议和理事会会议;检查协会成员全体会议 理事会会议的落实情况;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条 本协会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协调、开展协会的工作;提名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办公室主任领导办公室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学校的活动经费;
(二) 从相关单位获得的赞助。
第二十三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协会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经费支出:举办会员聚会、工作会议的费用;编印有关资料的费用;参观费用; 举办讲座的费用;实习费用等,由办公室具体管理,在大会中对财务状况应该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协会的资产。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现任骨干会长:方敏怡(化学物理系2005级本科生)
副会长:侯 磊(理学院2005级本科生)
副会长: 王志强 (理学院2005级本科生)
副会长: 李铭恩 (理学院2004级本科生)
办公室主任: 钱朝霞 (化学院2005级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