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隶属于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培养能在银行系统、非银行机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金融业务、财会业务、经营管理以及学校、科研单位的教学、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 应用型 专门人才。
学生主要学习金融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金融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 熟悉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和法规;
4. 了解本科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