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香荣 1973年生于山东巨野,1998年6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同年7月走上教育教学岗位,辛勤耕耘近十年。近十年来一直从事法律专业本科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婚姻继承法》的教学工作,平时工作中精心钻研教材,设计教法,认真备好每一节课,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求每一课都精彩但求每一课都能让学生有收获。对学生严格要求时不忘爱心呵护,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督促学生们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让他们明白要成材先要成人。近几年来,我先后担任《婚姻与继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学》、《劳动法》等课程的教学任务。2004年获优秀教学奖,2005、2006年年终考核中获得优秀。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加强科学研究,是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拓展知识视野,创新教学思路的重要保证。我独立承担了学校青年基金项目“农村法治建设研究”(已于2004年已结题),重庆社科基金项目“重庆市大学生科学素质调查研究”、“高校大学生创新素质培养理论与实践研究”,主持学校2005年度发展基金课题“防治农村家庭暴力与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研究”,主研重庆社科课题“振兴重庆老工业基地中的劳动关系问题与对策研究”(2005-JJ05),主研学校青年基金项目“大学生打工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及救济途径研究”等多项课题。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之余,也严格要求自己,力求上进,不断增强自身业务理论水平,有数篇文章发表。参编专著《民商法研究》,撰写其中“新中国婚姻法的完善与实践”一章(2002年1月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参编教材《合同法学》,撰写第十四、十七章(2003年1月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参编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撰写第七、八章(2003年1月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参编教材《道德与法律》,撰写第六章(2005年8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独立著有《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新探》一书(2006年12月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在核心期刊《商业研究》2003年第21期上发表文章“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甘肃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上发表“农村法制建设的关键是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河北法学》2006年发表“完善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法律思考”、《世纪桥》2007年第3期上发表“我国家庭暴力法律干预制度探析”等理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