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长庚(1903—1986),原名叶樟根,桐庐百江镇冯家村人。家境贫苦,8岁替人牧牛,12岁起打零工。1926年6月,为本村陈姓地主当脚夫去广东韶关,就地参加国民革命军,随军北伐。1929年投奔工农红军,193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嗣后历任红五军军部特务队机枪大队大队长、红八军四师二团团长、赣南独立十二师师长、湘赣军区代参谋长等职。经历了第一至五次反“围剿”战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曾受到中央军委的嘉奖,荣获苏维埃政府颁发的三级奖章和十年英勇善战纪念章。
抗日战争时期,长庚任晋察冀军区第四军分区参谋长、副司令员、晋察冀第五专署民兵部部长等职。1938年,带领17名干部,在晋察冀开展9个县的地方工作,指挥部队和游击队痛歼日伪军,被军分区党委授予“模范党员”的称号。1945年4月,出席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
1945年10月,长庚任黑龙江省军区司令员,从年底至翌年,指挥剿匪斗争,先后消灭土匪3万余人,全省局面得到稳定。1949年1月,为做好起义部队的工作,毛泽东主席亲签手令,委派长庚担任五十军副军长,做好起义部队的整训工作。不久,挥戈西南,在四川资阳歼灭国民党军千余,俘万余;在解放重庆、成都等重大战役中,担任主攻,均预期完成作战任务。
解放后,长庚先后任中南军区后勤部运输部副部长、江西省军区副司令员、江西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江西省第四届常务委员等职。“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冲击。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不顾年老多病,撰写了长达17万字的革命回忆录。
长庚在近60年的革命生涯中,出生入死,身经百战,负伤10余处。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56年1月,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自由独立勋章、一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