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0月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1982年9月从南昌钢铁厂中学考入武汉大学哲学系。在大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大一、大四)、系学生会生活部长(大二、大三)、系团总支组织委员(大三)。1986年7月1日从武汉大学哲学系毕业分配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至2005年5月29日。1995年12月获湘潭大学法学学士。1987年7月17日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1989年3月2日至1990年1月5日任湖南省江永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991年2月22日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00年7月29日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2001年11月30日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05年5月29日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2005年7月5日被聘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2005年12月30日被晋升为正处级。2007年7月1日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三级高法官。中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著有《新刑法通释》(人民出版社1998年、执行副主编),《证券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与贺小电合著),《聚众犯罪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证券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修订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与贺小电合著),《涉烟犯罪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副编兼执行主编)。
在省级、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
法学专著
新刑法通释/李宇先等,1998-101版
聚众犯罪研究/李宇先,2004-5-1版
证券犯罪的定罪与量刑(定罪与量刑丛书)/李宇先等,2000-5-1版
证券犯罪的定罪与量刑(定罪与量刑丛书)/李宇先等,2009-10-修订版
涉烟犯罪研究/李宇先等,2009-10-1版
法学论文
简论公诉案件的立案审查 /李宇先,刘敏,
人身危险性影响刑罚的方式 /李宇先,詹水清,
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的关系 /李宇先,詹水清,
人身危险性的特征和现实表征 /李宇先,,
解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制作刑事裁判文书技术规范要求的意见〉》 /李宇先,,
略论我国刑法“战时”要素的修正 /李宇先,,
试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李宇先,,
追溯社会政治的基础 /李宇先,,
谈谈对《刑法》以及《修正案》一个异体字的整理 /李宇先,,
刑法中“犯罪分子”的语境分析 /李宇先,,
受贿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李宇先,郭贺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