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击罪 Battery
英美刑法人身犯罪之一,非法对他人使用暴力的行为。殴击罪与袭击罪联系在一起,都是普通法轻罪,前者是后者的完成形式。要求被告对受害人身体造成一定程度伤害或发生侵犯性接触。前者如骨折、出血、肿胀等,后者如强行接吻、往脸上吐痰等。
所谓暴力是多种多样的,除了拳打、脚踢及棍棒殴打等典型形式外,也包括开车轧脚、使被害人掉下陷阱、在狭窄楼梯上突然关灯致众人摔伤等。主观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不合理冒险。当针对警察、使用致命武器或为犯谋杀、抢劫等严重犯罪而实施上述行为时,构成加重殴击罪、处罚更重。但为了制止犯罪、防卫非法攻击或家长、教师实施合理体罚权则可以作为合法辩护理由,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