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资源性产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
能源资源产品少的物质基础,而且绝大部分是有限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减少。如何获得并高效利用资源,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资源性产品主要指:水、电、石油、天然气、煤炭、土地等产品。
这些国计民生最基础最重要的产品,目前越来越受到重视,近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发表了《积极稳妥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点击)的重要文章,表明我国将对资源性产品价格进行重大改革。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对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而且由于长期以来资源价格不合理,造成的资源浪费和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 资源紧张的态势正日益显现,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瓶颈。了解中国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形成机制,分析此类产品的价格变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建立合理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中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步伐,对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状资源状况
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第一季度统计,中国以占世界9%的耕地、6%的水资源、4%的森林、1.8%的石油、0.7%的天然气、不足9%的铁矿石、不足5%的铜矿和不足2%的铝土矿,养活着占世界22%的人口。中国人均资源占有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资源相对不足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严重威胁。
1)人均土地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中国内陆土地总面积约144亿亩,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土地面积约为12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三分之一。
2)主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铜和铝等重要矿产资源人均储量分别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1.0%、4.5%、79.0%、42.0%、18.0%和7.3%。
3)三分之二城市存在供水不足问题。中国是水资源紧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2200立方米。中国600多个城市中,400多个城市存在供水不足问题,其中比较严重缺水城市达110个,全国城市缺水总量为60亿立方米。水资源污染、地下水超采和用水效率低下,进一步加剧了有限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4)森林覆盖率排名世界百位之后。目前(截止2008年9月)中国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在世界上排第6位,但人均量分别仅及世界人均值的六分之一和八分之一。中国森林覆盖率为13.9%,仅为世界平均值的一半,在世界上排名100位之后。
背景
2009年8月以来,水价和气价成为近期资源产品价格波动的焦点,先是液化气半个月上涨一千元,多个城市液化气零售价上调,随后住建部开始在部分城市调研水价。据统计,2009年以来,天津、上海、南京、广州、兰州和银川等城市相继调整了水价,沈阳、西宁等城市已召开听证会,准备调整水价。有消息称外资水务企业垄断了中国水务市场,有操纵价格之嫌。
价格因素
资源性产品价格是资源被开采或出售的产品价格。由于石油、天然
资源产品的价格决定气、煤炭、水和土地等战略性资源都具备需求刚性、稀缺性及开发边际成本递增等一些很难由市场定价的特性,资源价格的形成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1)资源性产品的自然属性和资产属性。不同种类资源的自然属性不同,其生产、流通的技术和组织体系特征差别较大,各自的价格形成机制也不尽相同。即使对同一种资源,其上中下游的产业技术、产业组织和市场需求的特点也不一样,不同环节的定价机制也存在较大的差别。
2)资源性产品的分布。中国的资源分布极不平衡,60%的煤炭资源分布在华北,主要集中在干旱缺水和远离消费中心的地区;石油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天然气和水电资源则主要分布在西南和西北地区;水资源分布极不均匀,由于降雨的时空分布和年内分配的差异,南北相差悬殊,北方水资源贫乏,南方水资源较丰富。资源分布的不均匀就会影响资源的定价。
3)资源性产品的生产成本。资源的生产成本就是开发利用资源的成本,是组成自然资源价格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货币形态,也即自然资源产品形成过程中所投入的劳动时间如勘探、开采以及生产提炼等各阶段的全部成本货币化,是资源采掘、开发以及运输中的各项成本。
4)资源性产品的补偿成本。资源价格中的成本很难通过直接投入劳动量的多少来确定,具有较强的虚拟性,原始森林的开发、矿产资源的开采、处女地的开垦、太阳能的利用等除了核算其直接劳动投入外,还要核算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安全生产成本以及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等一些补偿价值和生态价值,兼顾考虑后代人的需求,使后代人不至于丧失与当代人平等的发展机会。
5)资源性产品的环境成本。资源的无度消费已引发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中国2005年来开始重视对环境税的征收问题。从狭义上讲的“环境税”是指同环境污染控制相关的税收手段,包括排污税、产品税(消费税)、税收差别、税收减免等,以此来体现国家对环境资源使用中的价格扭曲现象的干预和纠正。
问题水价水价改革推动中国自来水价格大幅上涨。2000年以前,中国水
国内油价为何难与国际油价同跌?价主要以工程成本和处理成本为参考,执行行政核准的低水价政策,致使水资源利用相对粗放,用水浪费的情况长期存在。随着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发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价改革在全国各地稳步推进。
当前(2009年)供水价格存在的问题。一是水价计价方式不科学。中国大部分地区对居民生活用水和工商服务业实行不区分用水量的单一计价方式,有的地区还实行按月包费制或规定用户月用水底数等事实上鼓励用水的政策。在水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没有考虑丰枯期的水量差别而实施季节性水价来缓解供需矛盾。二是水价构成不合理。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价等相对较低,各地附加在供水价格上的附加费、基金、建设费等政府性收费较多;三是供水企业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制水供水成本较高。成品油中国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联动。中国在1998年对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改变了单一政府定价的模式。通过这次改革,国内原油价格实现了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成品油价格确立了与国际油价变化相适应、在政府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机制。2001年,原国家计委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改革,主要内容是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加权平均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并扩大汽油、柴油零售价格的浮动幅度,浮动幅度由5%扩大到8%。
2003年以后,受美伊战争和国际局势趋紧的影响,国际石油脱离90年代10-25美元/桶的价格运行区间,出现节节攀升势头。纽约商品交易所原油期货价格(WTI)自2003年年初的每桶30美元逐步上升,到2004年6月份冲破40美元,2005年7、8两个月上涨至70美元/桶价位,随后在2006年8月份达到80美元/桶,2007年11月份达到98美元/桶的历史新高。
成品油的价格问题主要在于:一是由于国内调价滞后于国际市场价格走势,市场专业人士可以预见到未来国内油价涨跌趋势,这样提前囤积就是显而易见的选择。这种滞后性和可预期性,使国家利用价格杠杆调控石油供求的手段失灵,人为地制造了市场紧张,是中国数次出现所谓“油荒”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成品油价格机制没有为不同所有制企业提供平等的价格竞争条件;三是成品油价格定价办法不能真实反映国内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生产成本的变化。天然气2005年以前,中国对陆上天然气出厂价格分为计划内气和自销气
天然气,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是唯一实行“双轨制”价格的资源性商品。计划内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中央政府定价,并按不同用途、不同油田对化肥、居民、商业和其它用气实行分类定价;自销气出厂价格实行中央政府指导价。2005年国家发改委启动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计划在3-5年之内,以每年5%-8%的幅度不断上调天然气价格,建立油气挂钩机制,并逐步提高价格实现价格并轨。
天然气价格存在的问题。一是天然气价格水平严重偏离其市场价值:国际上按同等热值计算的原油、天然气、煤炭的比价关系大约是1∶0.60∶0.20,而国内这三种资源的比价关系约是1∶0.24∶0.17,比值明显偏低;二是天然气计划内和计划外价格差距较大,造成用户之间负担不公平;三是价格传导存在政策风险,国内天然气市场总体上仍处高度垄断,生产和管输主要控制在中石油和中石化手中。煤炭从1992年试点开始,中国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已经持续15个年头。其间经历了1995年放开非发电用煤价格的同时对发电用煤(简称电煤)实行指导价政策;2002年1月1日开始取消电煤指导价政策;200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47号文规定:电价调整后,电煤价格不分重点合同内外,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2008年,中国煤炭价格市场化机制改革已进入一个新阶段:宏观政策层面已经确定煤炭价格市场化机制,电煤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部分地方政府的干预和发电企业集中采购的优势,搞行政行为的“煤电价格联动”,导致煤炭价格仍处于不完全市场化状态。电价2002年3月,国务院颁布关于电力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5号文件,
2009年,国土部严查开发商囤地行为要求在2000年至2005 年间实现下列目标:重组和分离发电和电网企业;实现竞价上网,建立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行政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新的电价机制;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2005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三部有关电价的“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电价将实行新的定价机制。根据三个电价“管理办法”,上网电价将与燃料价格实行联动,而农业电价与居民电价实行定期校核和调整。现行电价形成机制仍是成本补偿型的定价机制,较少考虑市场供求因素。
电价存在的问题,一是多家办电与一家管网的矛盾;二是上网电价所占比重偏大,占电价总体70%左右,输配电价比重小,占30%左右,而国外输配电价占到电价总体40%—60%左右。由于输配电价比重低,难以吸引投资,造成电网建设的相对滞后;三是电价结构不合理,交叉补贴问题非常突出。不同类型电价差异较大,中国居民电价水平偏低,工业电价相对偏高,电价交叉补贴严重。土地交易土地交易价格上涨速度明显快于房价。中国地价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取得成本,包括给予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及给予城镇居民的拆迁费用;二是开发成本;三是政府收益,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及政府以出让金形式获得的土地纯收益。
土地交易出让价格存在的问题。一是土地交易市场门槛较高,开发商联手垄断抬高地价,地价定价权集中在少数资金雄厚的大型开发商手中,追逐土地、高价拿地的现象比较突出;二是土地出让收支不透明,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推动地价上涨;三是针对征地拆迁补偿和失地农民基本保障的征地价格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城市拆迁居民和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建立健全。
影响居民生活1)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拉动率不断增大,在构成居民消费价格的基本分类中,与资源性产品高度相关的自来水、民用电、成品油、燃料以及交通费等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变化。
2)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使低收入家庭生活压力明显增加,作为居民居家过日子的必需支出,水、电、燃料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上涨使得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大幅增长,对居民生活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影响较大。
3)有车一族用车费用大增。
4)“居者有其房”已成为多数城镇居民一辈子的奋斗目标。安居才能乐业,置办一处舒适、安逸的居所是多数城市居民不懈的追求。
5)环境污染的代价仍在加重,居民的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中国部分资源性产品出厂价格同比指数表企业生产资源性产品价格的上涨将直接拉动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的上涨,在价格机制的传导作用下,给工业品出厂价格乃至最终消费品价格带来上涨压力。但由于中国目前(2009年)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多数消费品为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最终消费品价格的上涨空间有限,使中国价格机制的传导作用受到抑制,呈现出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涨幅高于工业品出厂价格涨幅,消费品价格涨幅远低于工业品出厂价格涨幅,且差距趋于扩大的态势。因此,资源价格的上涨对浙江处于产业链不同位置的行业将产生不同的影响。
改革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中国“十一五”时期深化价格改革的重点。党的十七大报告十分强调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问题,保证可持续发展,提出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与做法,这为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明确了方向。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进程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资源性产品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对
资源产品价格改革 就是涨价?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有着重要的作用。但资源性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工业化初期,其生产经营以垄断行业或公用产品提供的行业为主,政府对这些商品的价格定位往往实行低水平的价格政策,中国也不例外,这是造成资源的过度开发、过度需求和过度浪费的主要根源,也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下造成废弃物的大量产生和污染物的无度排放所付出的代价。改进和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及市场监管1)加强政府的价格监管力度,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和国家经济安全。许多资源性产品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和决定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商品,在充分发挥市场价格信号引导市场供求、优化资源配置作用的同时,加强政府对其价格的监控,促进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显得尤为重要。
3)运用经济政策手段加强宏观调控。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其实质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因此迫切需要政府运用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促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3)构建合理、有效的资源价格管理体制。中国资源价格体制亟待创新,消除以商品价格为管理对象的传统价格管理体制的羁绊。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将价格管理的重心转移到资源价格、环境价格和公共服务品价格上来,通过资源价格管理的设置和资源价格管理权限的划分,构建合理、有效的资源价格管理体制,以将环境治理价格、资源耗竭价格、生态功能恢复价格等纳入价格管理范围。
评论支持方:资源性产品涨价势在必行提出涨价的企业纷纷表示,目前(2009年8月)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水平过低,企业经营困难。而支持水、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的专家认为,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势在必行。
署名徐昌生的博客观点认为,水资源的浪费现象比比皆是,足以说明现在的水价偏低。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水价偏低不仅会导致水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它会造成整个社会资源的错误配置。
署名宋桂芳文章也认为,水价改革是大势所趋。这些年,一方面是水处理标准逐年提高,另一方面是持续多年在CPI高企下克制不涨价的压力需要理性释放,水价适度上调也是合理诉求。反对方:遏制公共必需品的涨价潮反对的理由之一是,目前水等资源性产品属于垄断经营,垄断企业有上调价格的冲动,却没有节约成本的动力,价格上调后的收益成了垄断企业的收入。此前,有媒体
垄断性资源在政府补贴下的价格公布出一家公司在经营一个城市的自来水业务中,其毛利率达46.85%,超过了暴利的房地产业,成为最能赚钱的公共行业。这引来公众对水务行业“内部亏损”计算方式的强烈质疑。
反对的理由之二是,提供公共产品是政府的义务,政府不能从中逐利。署名奇荒的博客认为,地方政府逐利比外资操纵水价更可怕,政府由卖地赚钱到卖公用事业赚钱,显现的是政府公共责任后移的场景,与之相伴随的是,政府的脸上写满了“利益”的字眼,成了“无利不起早”的“商人”。中立方:资源性产品怎么涨价才合理在网上的讨论中有观点认为,水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上调可以通过许多方式进行,如果途径合理,则既能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也能尽量减少公众生活支出的增加。
署名余丰慧的博客文章认为,垄断经营企业哭喊着成本倒挂、经营亏损,是真是假,谁也说不清,是一本糊涂账。而给社会印象最深的是,一边喊着亏损,要求涨价,向国家要补贴,另一边内部特别是高官们却享受着高薪、高福利、高待遇甚至公务消费、浪费惊人。想提高价格和要国家政策补贴时,就哭喊着经营困难。因此,要提高价格,先给百姓一本明白账是前提。
观点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单个部门和产业的内部事务,离不开国民经济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撑,其中金融部门首当其冲,其创新和发展将有利于提高社会整体对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适应性。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牵动着每一个老百姓的心,改革既不是“涨价”的代名词,也不应影响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更重要的是不能成为资源性垄断企业高工资和高福利的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