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玉石是指可以用来做装饰品、工艺品或纪念品的各种(含)岩 石矿物材料,是对天然珠宝玉石(包括天然宝石、天然玉石 和天然有机宝石)和人工宝石(包括合成宝石、人造宝石、拼 合宝石和再造宝石)的统称,简称宝石。
其中
天然宝石是指天然矿物单晶(包括一些双晶);
天然玉石是指天然岩石(矿物集合体或非晶质体(或称玻璃体));
天然有机宝石是指直接或间接通过自然界生命活动形成,全部或 部分由有机物质组成的矿物岩石材料,养殖珍珠也归于此类。
狭义的宝石主要是指天然珠宝玉石,也就是自然界形 成矿物单 晶或集合体(岩石)。
迄今为止,已发现的矿物有3000多种,其中200-300中 可成为宝 石,而市场上常见流通的宝石也就是20-30种,所以宝石只 是矿物中很少的一部分,是在特殊地质条件下形成的精华。
一、珠宝玉石简称宝石,是大自然孕育的精华。目前有狭义和广义两个概念。
(1)狭义概念的珠宝玉石指自然界中,具有色彩瑰丽、晶莹剔透、坚硬耐久、稀少难得等性质,并可琢磨、雕刻成首饰或工艺品的矿物或岩石,部分为有机宝石。(也有人将狭义宝石的概念进一步限定在天然单晶体矿物之中,如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等)
(2)广义概念的宝石泛指一切经过琢磨、雕刻后可以成为首饰或工艺品的材料,即天然珠宝玉石和人工宝石的统称。
二、宝石的分类:
天然宝石
天然珠宝玉石 天然玉石
天然有机宝石
珠宝玉石(宝石)
合成宝石
人工宝石 人造宝石
拼合宝石
再造宝石
仿宝石
一、天然珠宝玉石。
⒈天然宝石:自然界产出的美丽、耐久、稀少,可加工成饰品的矿物的单晶体(可含双晶)。按价值和稀少程度划分为:
a、高档宝石 如:钻石、红宝石、蓝宝石、金绿宝石(变石、猫眼)。
b、中低档宝石 如:碧玺、绿柱石、石榴石、尖晶石、水晶等。
c、稀少宝石 如:塔菲石、蓝锥矿等(产量稀少仅供实验室收藏陈列)。
2。天然玉石:自然界产出的美丽、耐久、稀少,具有工艺价值的矿物集合体,少数为非晶质体。按硬度、工艺特点分为:
a、高档玉石 摩氏硬度为6.5-7。国际上公认的高档玉石只有:硬玉和软玉。(即俗称的翡翠和和田玉)
b、中低档玉石 摩氏硬度为5-6。如玛瑙、青金石、蛇纹石(岫玉)等。
c、雕刻石 摩氏硬度小于4,如印章石、砚石、观赏石等。其中部分品种可有很高的价值,如田黄石、鸡血石。
3。天然有机宝石: 自然界生成的,部分或全部由有机物质组成的,可用于首饰及装饰品制作的材料,如珍珠、珊瑚、象牙、龟甲等,其中人工养殖珍珠虽然部分程序由人工参与,但其养殖过程与天然珍珠相似,产品亦相似,所以将其归入天然有机宝石之中。
二、 人工宝石。 (完全或部分由人工生产或制造,用做首饰及装饰品的材料统称为人工宝石。包括合成宝石、人造宝石、拼合宝石和再造宝石。
1、合成宝石。 完全或部分由人工制造,且自然界已有已知对应物的晶质或非晶质体,其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和晶体结构与所对应的天然宝石基本相同。如合成水晶等。
2、人造宝石。 由人工制造,且自然界无已知对应物的晶质体、非晶质体称作人造宝石。如人造钇铝榴石、人造钛酸锶等。
3、拼合宝石。 由两块或两块以上材料经人工拼合而成,且给人以整体印象的珠宝玉石称作拼合宝石,简称拼合石。如拼合欧泊。
4、再造宝石。 通过人工手段将天然珠宝玉石的碎块或碎屑熔融压结成具整体外观的珠宝玉石。如再造琥珀、再造绿松石等。
三、宝石的定名原则。
1、天然珠宝玉石的定名原则
a、天然宝石可直接使用《珠宝玉石名称》标准中的宝石基本名称和与其相对应的矿物名称,名称前不用再加“天然”二字。产地不参加定名,一些含混的商业名称,如半宝石及两种天然宝石的组合名称(变石猫眼除外)等也不能参与定名。
b、天然玉石可直接使用《珠宝玉石名称》标准中的天然玉石基本名称和与其相对应的矿物(岩石)名称。 名称后可附加“玉”字,无须加“天然”二字,“天然玻璃”除外。但不能单独使用“玉”或“玉石”一词进行直接定名,除保留部分传统名称外,产地不参与定名,雕琢形状也不参与定名。
c、天然有机宝石可直接使用《珠宝玉石名称》标准中天然有机宝石的基本名称。
2、人工宝石的定名原则
a、合成宝石定名时须在所对应的天然珠宝玉石名称前加“合成”二字,如合成红宝石、合成祖母绿等。厂家、制造商的名字不参与定名,一些容易造成混淆的名称禁止使用,如“鲁宾石”是焰熔法合成红宝石。
b、人造宝石定名时须在材料名称前加“人造”二字,如“人造钇铝榴石”、“人造钛酸锶”等,但“玻璃”、“塑料”除外。同样,人造宝石的生产厂家、制造商及生产地都不参与定名,一些含混不清的名称也禁止使用。如不得以“苏联钻”的名称命名合成立方氧化锆。
c、拼合石。对不同材料的拼合石定名时须在组成材料名称之后加“拼合石”三字,如“蓝宝石、合成蓝宝石拼合石”,或以顶层材料名称加“拼合石”三字进行命名,如“蓝宝石拼合石”。
对同种材料组成的拼合石可在组成材料后直接加“拼合石”三字,如“锆石拼合石”。
对于用欧泊或合成欧泊为主要材料组成的拼合石,可直接采用“拼合欧泊”或“拼合合成欧泊”的名称。
d、再造宝石的定名须在所组成的天然珠宝玉石名称前加“再造”二字。如“再造琥珀”、“再造绿松石”。
e、仿宝石:用于模仿天然珠宝玉石的颜色、外观和特殊光学效应的人工宝石。“仿宝石”一词不能单独作为珠宝玉石名称。仿宝石定名时须在所模仿的天然珠宝玉石名称前加“仿”字,如仿祖母绿、仿珍珠等。应尽量给出具体珠宝玉石名称,如“仿祖母绿(人造钇铝榴石)。”
四、宝石名称的使用要求。
a、销售中应正确使用《珠宝玉石名称》国家标准中所规定的名称术语,避免错误或不规范的宝石名称。
b、保证所售珠宝首饰商品的实物名称与其相对应的证书、单据等名称的一致性。
c、积极向顾客宣传和介绍珠宝玉石的正确名称。
五、消费者在购物时应注意:
a、珠宝首饰商品标签、鉴定证书;
b、珠宝首饰商品收银票据、保修单、发票;
c、珠宝首饰商品进货单、出货单、入库单、调拨单等;
d、珠宝店或环岛柜台中的灯箱片、广告用语、告示牌、科普知识介绍等;
e、向顾客进行的商品口头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