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南财正式录取并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本科新生(简称新生,下同)并符合新生奖学金评审条件者,可享受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额度、名额由学生处根据当年招生情况提出方案,报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定,按统招本科、民办本科分类奖励。
新生奖学金评选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2)当年被我校录取的优异学生。
新生奖学金在每年9月份由学生处提出名单,经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报校长办公室会议批准,于新生开学典礼时予以表彰,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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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奖学金额度、名额由学生处根据当年招生情况提出方案,报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定,按统招本科、民办本科分类奖励。
新生奖学金评选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2)当年被我校录取的优异学生。
新生奖学金在每年9月份由学生处提出名单,经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报校长办公室会议批准,于新生开学典礼时予以表彰,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