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简《二年律令》颁布后文帝废止普遍授田制,这是秦汉土地私有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进行了 “限田令” 来限定私人土地的规模,其中有学者提出 限定对象是 得到 国家授田 者(基本上是军人阶层)。以此可以看出汉代土地是国有与私有共存。商鞅变法中的“依军功行宅田”应为限田制的前身。其后,晋朝的占田法颁布,则是对私有土地限制政策的加强,由此可看出土地私有化程度的加深。春秋战国尚处于国家兼并时期,但秦汉开始,国家的土地进入了豪强兼并时期。也就是 日本学者所指的 领土国家到 统一帝国 的转变(中国学者也有邦国到帝国说)。以此可以引申发展探讨中国土地私有化进程的历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