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拓展奖学金主要奖励在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比赛,成绩优秀,为学校争得荣誉。
2、在学校和院系组织的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优秀(含优秀)以上奖励者。
3、在学校(含学校)以上范围,经有关部门批准,举办个人专场表演或展示者。
4、积极组织学校、院系、班级、宿舍的各项团体活动并获表彰者。
5、热心为同学服务,为社会服务,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志愿者和公益事业活动,工作成绩显著者。
6、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社会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获校级优秀者,或被评为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素质拓展奖学金按参评学生人数10%评定,每人奖励金为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