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龙族主要聚居在怒江流域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独龙河两岸。这里山高坡陡,交通极为不便,经济发展较为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独龙族的婚姻虽然确立了一夫一妻制,但同时存在非等辈婚、互姐妹婚、一夫多妻等几种婚姻形式。同时,盛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即男子只固定地与舅方家族形成婚姻关系,构成单向循环的婚姻状况。如家族中基一已婚的儿子死亡,其妻可由公公娶为小妻;两姐妹也可以同时分嫁两父子;一群兄弟可与另一方的姐妹同时实行婚配等。这种非等辈的婚姻和伙婚的状况,反映出独龙族父系制家族和家庭正处于解体期的特点。此外,独龙族妻姐妹婚,即一个男子可以同时或称后娶两个亲姐妹为妻的现象,也说明了男子在家庭中的支配地位。在独龙族的词汇中,严格地说并未产生丈夫和妻子这两个词,只有男人、女人和我的男人、我的女人等词汇。
独龙族结婚后,丈夫要陪同新娘带上一竹筒包谷酒,一腿猪肉到女方家看望,以表示对父母感恩。婚后,夫妻俩每生一个小孩,女婿就要送岳父岳母家一件礼品,如一口锅,一个三角架,一把戏镰刀等。
独龙族家庭比较稳固,很少有离婚的。如有离婚,男方先提出离婚则女方家不退彩礼,女方先提出则女方家要退还全部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