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社会主义义利观即是把权利与义务结合起来,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要把权利与义务结合起来,树立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义利观?义利问题,就是道义和利益的关系问题。所谓“义”,在中国古代思想家的解释中,是指与“宜”相通的行为指向和行为方式,即行为的适宜或应当,泛指道德准则或道义要求,亦指道义所要维护的公共利益。与“义”相对应的“利”,一般是指物质利益或物质功利,其中包括公利和私利,但在更多的情况下主要是指私利。义利问题既涉及道德与物质利益的关系问题,又涉及公利和私利的关系问题。中国历史上经久不息的“义利之辩”,就是围绕这些问题展开的。由于立场和视角不同,在义利问题上形成了不同的看法和主张,即不同的义利观。主要有三种观点:重义轻利,尚义去利;重利轻义,尚利去义;义利兼顾,义利并重。社会主义义利观是一种新型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它在继承古代义利观重视社会公利、道德理想和主张见利思义、义利并重等积极合理因素的基础上,真实地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的要求,是对义利关系的科学认识和关于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基本观点。社会主义义利观中的“义”,就是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中各种利益关系的道德准则。社会主义义利观中的“利”,则包括公利和私利,如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社会群体的集体利益,以及公民的个人利益等。社会主义义利观是一种科学的义利统一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第一,在道德与物质利益的关系上,社会主义义利观不仅肯定利益是道德的基础,而且强调道德对社会物质利益关系的调节作用。所以,社会主义义利观充分肯定人们重视和追求正当物质利益的合理性,彻底抛弃旧社会封建道学家所崇尚的空谈性命、空谈道德、利字不出口、君子不言钱的虚伪说教,鼓励和保护公民追求正当的合法利益。与此同时,社会主义义利观强调人们要讲道德、讲理想,要有高尚的精神追求。第二,在公利与私利的关系上,社会主义义利观强调“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社会主义义利观中“义”的基本内涵,是最大的义。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也就是把义放在首位。这一点立起来了,每个公民追求个人合法利益的行为就有了准绳。在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要充分尊重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鼓励和引导每一个公民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每一个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增加了,同时也就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增加了。“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根本不同于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义利观,而且既区别于历史上重利轻义、尚利去义的义利观,又区别于历史上重义轻利、尚义去利的义利观。第三,社会主义义利观强调义利的统一,还体现在以义导利、以义取利、见利思义等要求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人们正确处理竞争与协作、自主与监督、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做到公平竞争又相互协作,自主经营又接受监督,讲究效率又兼顾公平,努力先富又促进共富,追求经济效益又讲究社会效益,反对见利忘义、惟利是图以及各种形式的不道德的和非法的谋利行为。社会主义义利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的根本精神,两者是完全一致的。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政治关系所决定的,它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辩证地统一起来,在肯定每一个人追求正当的合法利益的同时,要求每一个人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国家利益最为重要,集体利益次之,个人利益再次之。个人利益只有在不违背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才是正当的,才是受到保障的,才是可以追求的。这就逻辑地要求把国家和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同时要求尊重公民个人的正当、合法利益,主张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基础上,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实质上就是社会主义义利观所要求的“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社会主义义利观所指的“国家和人民利益”,就是集体主义原则所指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主义义利观所指的“公民个人合法利益”,就是集体主义原则所指的“个人利益”。社会主义义利观是针对从义利关系方面违背集体主义原则的现象提出来的,它的内容是借用被改造过的传统“义利”范畴所表达的集体主义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就是坚持义利统一、义利并重,反对以利害义和以“义”害利。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就是主张义利统一、义利并重的社会主义义利原则;集体主义原则所内涵的关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以及关于正确处理三者关系的基本观点,就是社会主义义利观。(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问答》)
《社会主义义利观——面向21世纪的价值选择》
本书是一本比较系统、全面地论述有关义利问题的专著,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充分体现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从历史、理论和现实三个层面上,对道义与功利、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及其相互关系问题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发。
本书阐明了传统伦理思想中的不足和在今天仍有价值的合理因素,作者紧密联系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着重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了创造性的研究,提出要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竞争和协作、先富和共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关系,并强调正确的义利观对于处理这些问题的重要导向作用。
出版社:河南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2.3
ISBN:7-215-04987-6
页数:421页
目录
第一章 义利问题关系到社会的根本价值导向
第一节 从时空视角考察义利问题
一 “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
二 延续数千年而未有穷期的“义利之辨”
第二节 一定的义利观表明社会的根本价值导向
一 谋利和崇义——两种根本的价值取向
二 义利观、价值观和历史观的统一
三 国家和义利观的交互作用
四 具有总揽统驭功能的社会价值导向
第三节 义利观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一 在文化建设中发掘传统义利观的现代价值
二 在世界文化背景中构建当代中国义利观
第二章 儒家义利观的特征和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第一节 儒家义利观的主要特征
一 提倡道义优先、公利至上的价值选择
二 推崇仁爱互利和谐的人际关系
三 注重克己守义的道德人格
四 尊奉顺天爱物的天地大义
第二节 儒家义利观对中国社会的复杂影响
一 对中国社会的积极影响
二 对中国社会的消极影响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在中国的产生和曲折发展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在中国的初次出现
一 科学义利观的理论基础
二 五四时期对传统义利观的改造
三 毛泽东的革命功利主义思想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期义利问题上的两种趋向
一 义利问题上的正确趋向和基本经验
二 义利问题上的错误趋向和深刻教训
第四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确立科学义利观
第一节 市场经济体制引起人们义利观的变化
一 对重义轻利的传统观念的突破
二 唯利主义的蔓延及其类型
第二节 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正确处理义利问题
一 多样化的价值取向需要引导
二 趋利避害不能离开道义支持
三 新型市场经济呼唤科学义利观
第五章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义利观的科学内涵
第一节 邓小平理论与“义利新辨”
一 邓小平在义利问题上的创新
二 从比较中确认邓小平义利观的科学含量
第二节 社会主义义利观关于义与利的科学定性
一 现阶段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应取之义
二 现阶段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可谋之利
第三节 社会主义义利观对于义利关系的科学定位
一 义利并重,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互统一
二 先义后利,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
第六章 现实生活中处理义利问题应遵循的原则和程序
第一节 肯定物质利益在社会进程中的基础作用
一 通过发展生产力满足人们的利益需要
二 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
第二节 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道义要求
一 把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最高价值目标
二 确认国家是人民共同利益的集中代表者
第三节 努力体现国家、人民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最终一致性
一 在道义的约束和引导下求功谋利
二 通过为人民服务达到义利统一和互补
第七章 义利统一的价值导向作用于社会的整体效应
第一节 科学义利观的整体取向与未来社会走向
一 坚持义利统一有助于社会全面进步
二 防止采用单一价值尺度造成社会畸形发展
第二节 义利统一的价值导向呈现的整体效应
一 激发经济增长的双重推动力
二 保持政治稳定和保证社会发展有序
三 完善国家制度建设和优化治国方略
四 促使全民族提高综合素质
第八章 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形成机制(上)
第一节 传统向当代转换
一 传统义利观在当代转换的方式
二 传统义利观在当代转换的条件
第二节 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律规范共促
一 借重生存智慧造就思想道德教育的魅力
二 法律对确立科学义利观的作用及其实现
三 正气的显扬和有关社会氛围的营造
第九章 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形成机制(下)
第一节 眼前成果同长远目标对接
一 义利观建设前景展望
二 在预期目标激励下强化眼前成果量的积累
第二节 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融通
一 民俗生活与广泛性的道义要求
二 现阶段先进分子特有的道义标准
三 高尚道义行为的示范和感召
四 不同层次道义要求的结合和转化
主要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