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盐业总公司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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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盐业总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食盐专营企业,隶属于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盐务局)。

惠盐体制:

广东省惠州盐业总公司(惠州市盐务局)前身系惠阳地区盐务局,实行“两块牌子、职能分开”的管理体制。 广东省惠州盐业总公司履行专营职责,担负全市食盐、加碘盐、工业盐、农牧盐的供应任务,全市年用盐需求量达10万吨,其中食盐2万吨,工业用盐3万吨,腌制用盐5万吨。惠州市盐务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属垂直管理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盐业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

4、负责审核和发放有关食盐许可证和运输准运证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市食盐生产、销售、调拨等专营工作实行管理,维护食盐生产、运销秩序,确保合格碘盐供应;

6、组织实施全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走私盐等活动和组织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

8、研究提出改革和完善盐业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9、承担相关的行政复议工作等职能。

组织机构:

盐业总公司内设办公室、专营部、财务部、食盐配送中心、碘盐厂,在城区、惠阳、大亚湾、博罗、惠东、龙门设立经营部。

盐务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盐政法规科、生产计划科、购销科、财务科、保卫科;下辖惠阳区、惠城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会东县盐务分局。

领导成员:

高明奇:惠州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市盐务局局长。

林新偏:惠州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市盐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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