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盐业总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食盐专营企业,隶属于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盐务局)。
汕尾盐业:
汕尾盐业历史悠久,史志记载始于汉代。司马迁《史记》:南闽地方有“鱼盐之利、舟楫之便”。唐宋间,汕尾盐业已有古龙、石桥二场,盐业规模已很可观,古龙在今东涌,石桥在今碣石。
汕尾盐业地处广东省沿海东部的最南部,频临南海的红海湾畔和碣石湾畔,海岸线长达302公里,有,极其丰富的海水资源,素有“鱼丰盐美”之称。历史以来是广东省主要产盐区和原盐出口基地。全市现有盐田面积1677.20公顷,实际生产面1274.31公顷,盐工家属4万多人。盐业是汕尾三大传统工业之一,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一定的位置,是汕尾市经济发展的支柱。
盐业体制:
广东省汕尾盐业总公司负责辖区内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汕尾市盐务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正处级建制,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属垂直管理单位。
组织机构:
局司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生产科、财务科、食盐专营科、盐政科(盐政执法大队)等。
下辖陆丰市盐务局(盐业公司)、海丰县、陆河县、城区盐务分局(盐业公司)、食盐分装配送中心。
领导成员:
朱锦波:汕尾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汕尾市盐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