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玉屏书院位于石屏县城北正街4号,坐落于玉屏山麓,故名。始建于咸丰元年(1851),坐北朝南,占地面积3303平方米。
历史

清道光三十年(1850)秋,乡绅原陕西布政使朱雘捐银7000两兴建。规模宏敞。有大门、二门、龙门、讲堂、上房、中堂、碑亭等。两侧为教习居室,中堂为山长办公起居之所;大门左侧为碑亭,有碑4通各丈许,记建院宗旨、石屏人文等;讲堂北有花圃,广植梅、杏、桂树。招诸生肄业,云贵总督吴文熔书“讲堂”二字,云南巡抚张亮基题联“规仿考亭,喜鹿洞重开,莲峰启秀;厦成工部,看鸿词继起,艺苑蜚声”。讲堂后有联“何事关心,二月杏花八月桂;是谁催我,黄昏灯火五更鸡”,极盛一时。书院以童子试录取新生,教读“四书”、“五经”及历代诗赋,以诵习为主,重训诂考证。月课优异者给予膏火。山长、教习由知州选任。历任著名山长有龙驹、宋印东、朱芬、李梧仙、许印芳、张桂轮等。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为小学堂。
遗存由大门、二门、牌坊、讲堂、学舍等组成木结构三进四合院建筑。大门上原悬挂的“玉屏书院”横匾已毁。书院二门为龙门牌坊,龙门牌坊进深9.33米,宽3.70米,高8.7米。为木石结构。三开间,明间宽2.59米,左右次间宽2.22米,明间房顶比左右两间高出2米。龙门的四个石柱础分列明间四个角,通高107.5厘米,基座宽72厘米,正面和北面凹刻“暗八仙”作装饰。四个柱础上承托着四条昂首鼓目的石雕龙柱。次间以砖石作护墙。三间均为一斗三拱。藻井花板每块80平方厘米,共24块,上面书写着100个篆体寿字。牌坊中正处原悬挂的“龙门”直匾已毁不存。
天井两旁为学舍,与龙门牌坊相对的房屋为讲堂。讲堂面阔12.6米,进深10.3米,为抬梁式和穿斗式相结合,单檐歇山顶建筑。从讲堂两侧门而入正间即为院本部,单檐歇山顶建筑,面阔12.60米,进深8米。天进内有砖砌花柜4个。花台1个,栽有古梅、修竹、丹桂、紫微,四时花开,古雅清幽,两厢房为考棚号舍。再从两侧而入,正间为“兴文祠”,昔日供有韩愈像,后改为教室。书院为清代中期以来,石屏县规模最大的文化教育中心。
保护1991年10月公布为石屏县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2月公布为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12月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