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构造级序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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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山构造级序(volcanic structure gradation):火山构造一词泛指火山作用形成的构造的总称,按其规模及地质特点进行的分级即为火山构造级序。火山活动往往受一定的基底(或区域)构造控制,因而火山机构常成群、成带分布,从而在更大范围内构成了更高级的、规模更大的火山构造。因此,区域火山构造是以火山机构为基本单元的。根据中国区域地质特点,结合区调填图需要,可分为五个级别:Ⅰ级巨型火山活动带,如环太平洋中新生代火山活动带;Ⅱ级火山带,如浙闽中(新)生代火山带、燕山火山带、汉诺坝火山岩区等;Ⅲ级火山喷发带,如闽东福安—平和晚侏罗世火山喷发带;Ⅳ级构造:包括火山群、火山盆地、火山洼地及火山台地等面型构造;Ⅴ级构造,即各类火山机体。其中Ⅳ级与Ⅲ级单元不一定都是隶属关系,可独立于火山喷发带之外而直接从属Ⅱ级火山构造。其命名可根据其形成的地质时代或其岩石组合类型,或其结构构造及形态特征,加上地理名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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