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扬州特大木马案是一起网络犯罪案,扬州警方破获褚晓明等15名犯罪嫌疑人制作木马侵入全国数万台计算机、非法获利200多万元的网络特大案。日前,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分别对被告人一审宣判: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扬州特大木马案案情2008年4月,扬州网民小李在玩电脑游戏时,下载了一个自称可提高游戏速度的程序,随后电脑屏幕上跳出许多无法关掉的网站。当小李再次打开电脑进入游戏后,发现游戏账户中数千元的装备全部蒸发,随即报警。
而在此前,扬州警方已连续接到十多起类似的报警。警方经查证发现,这是一种叫“伯乐”的木马病毒在作怪,幕后黑手是一个制作、销售“伯乐”等病毒的网络犯罪组织,他们雇用黑客编写木马程序,再将其挂在网上兜售,用于窃取游戏玩家的账号和密码。经追查,2008年7月前后,15名嫌疑人相继落网。
扬州特大木马案审理判决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间,做IT生意的褚晓明发现贩卖网络游戏账号和装备等能赚钱,便聘请周俊财等人设计、开发用于窃取网络游戏账户信息的20余种木马程序,交给下线进行销售并大肆传播,从而获取游戏玩家的账号与密码,再上网兜售获利。案发前,这个犯罪团伙共计侵入数万台计算机,获利215万多元。法院认为,褚晓明等人故意制作、销售、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均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遂作出一审判决:侵入全国数万台计算机、非法获利200多万元的扬州特大木马案,褚晓明等15名被告人分别被扬州市广陵区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新华网记者 王骏勇 2009年05月05日16:33 )